律師:新航SQ321賠償方案合理與否 須看傷勢具體情況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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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新加坡航空公司對強烈氣流事故作出的賠償方案,受訪律師認為,賠償合理與否取決於乘客傷勢的具體情況,但即使歸類相同的受傷類型也可能存在很大的差異。
衞達仕凱德律師事務所(Withers KhattarWong)糾紛處理合夥人林慧吟律師説,賠償合理與否要看乘客傷勢的具體性質。
“輕傷和重傷的分類相當籠統,歸於同一類的受傷類型也可能有很大的差異。就輕傷而言,某些乘客可能獲得過高或過低的賠償。值得注意的是,重傷者所獲的2萬5000美元是預付款,不一定就是付給乘客的全部賠償金。”
Meritus Law律師事務所董事烏尚·普雷瑪拉特內(Ushan Premaratne)律師也認為,賠償是否合理得看具體傷況。
律師:一旦接受賠償提議 乘客不能再進一步索賠
他説,輕傷者可獲賠1萬美元似乎是最終和全面解決的賠償,“這意味着一旦接受賠償提議,乘客將不能再進一步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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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乘客若要索取超過1萬美元的賠償,就須考慮得花時間和金錢聘請醫生和律師來評估應得賠償,即意味着須預先支付大筆費用;這對於僅蒙受輕傷如扭傷手指或輕微劃傷的乘客來説,根本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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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還須區分身體和心理創傷。一些身上只有輕傷的乘客可能面臨嚴重的精神創傷,心理諮詢和精神治療的費用可能很高。”
烏尚説,新航已致函每一位有關乘客,讓他們直接與新航溝通。他透露,一些乘客已聯繫他,尋求關於談判的建議。
他指出,海牙航空仲裁法院和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今年2月簽署了諒解備忘錄,鼓勵在與亞洲航空相關的爭議中採用和推動調解途徑。
“如果索賠金額較大且與新航意見分歧,乘客在啓動任何法律程序前,可考慮先在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進行調解。”
若不滿賠償方案 可親自或通過律師同新航協商
林慧吟説,乘客如果對賠償方案不滿意,可嘗試親自或通過律師同新航進行協商。
“如果協商後仍不滿意,乘客可對新航提起仲裁程序。乘客可從飛機應抵達目的地當日算起的兩年內提出索賠。”
烏尚説,新航已表明會繼續支持受影響的乘客,並已直接向乘客提議會承擔醫療費用,但他建議,新航應建立一個平台,讓乘客的傷情得到客觀評估,好讓新航和乘客能夠就適當的賠償進行有意義的對話。
“如果沒有共同的平台,可能會出現乘客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根據不同的醫療和專家證據提出不同的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