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籃球員操縱賽果 男子判監27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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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縱泰國和菲律賓籃球賽果,安排同夥向泰國籃球員行賄,男子被判入獄抵罪,同夥早前已被治罪。
被告關偉權(33歲)面對14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罪名,他於星期三(6月12日)承認其中四項控狀,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27個月。
涉案的同夥是30歲的傅偉豪,他早前認罪後,被判坐牢八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於2009年認識傅偉豪,兩人當時是本地一家籃球俱樂部的球員。
在2017年至2018年,被告發現傅偉豪會上非法投注網站賭球,於是告訴傅偉豪自己認識一些外國籃球員,可以幫助操縱比賽成績。傅偉豪不想錯失賺錢機會,同意參與。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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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和傅偉豪決定操縱泰國籃球聯賽,他們與兩名不同球隊的球員串通。四人會在臉書組羣裏商討操縱計劃,主要下注各支球隊的進球差距範圍和兩支球隊的總進球範圍。
被告後來指示傅偉豪將約6000元至8000元現金帶到曼谷,代他觀看賽事,並在取得預期的賽績後,支付球員酬勞。
在2018年7月1日的一場賽事中,兩人順利操縱賽事,總進球量落在指定範圍內,傅偉豪事後支付選手1000元。
兩人後來也計劃在同月7日操縱另一場球賽,但沒有得逞。
根據法庭文件,除了操縱泰國的籃球賽果,被告也另外操縱了菲律賓的籃球賽果。
2018年4月,被告就與兩人合作,賄賂一些菲律賓球隊球員,讓他們協助操縱比賽成績,並同意支付共77萬5000元披索(約1萬9826新元)作為酬勞。
被告之後順利操縱兩場菲律賓的籃球賽果。庭上並未透露被告從這些賽事中賺取多少錢。
控方指出,被告預謀幹案,因貪念而選擇犯案,罪行也涉及跨國因素,因此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28個月。
被告的律師代求情時説,被告是一名專業籃球員,很有可能要面對紀律處分,希望法官能對他從輕發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