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武術館8歲男童遭打死 教練被判無期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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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島一家武術館的教練在教學時,連同另外兩人將8歲男學徒毆打致死。教練與另一人被判無期徒刑,第三名被告則被判緩刑。
據中國央視新聞報道,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四(6月13日)上午對張某斌等三人故意傷害案一審公開宣判。三名被告為聚英武術俱樂部實際控制人張某斌、俱樂部教練李某丁,以及張某斌之子張某豪。
張某斌和李某丁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某豪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三人也被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法院指出,死者琦琦2023年6月10日報名進入俱樂部學習。張某斌6月18日在俱樂部教學期間,因琦琦訓練動作不規範,同李某丁、張某豪對琦琦毆打、捆綁,後琦琦被發現意識不清昏厥,送往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鑑定,琦琦是鈍性物體多次擊打致廣泛軟組織挫傷導致創傷性休克並肺臟脂肪栓塞死亡。
法院認為,張某斌、李某丁在教學訓練期間,以暴力手段毆打琦琦身體致其死亡,二人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且是對未成年學員長時間毆打併捆綁,犯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依法應予嚴懲;張某豪參與上述犯罪行為,也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
法院也説,張某斌是武術館實際控制人,多次毆打併捆綁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李某丁身為教練,多次毆打併捆綁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行為積極主動,起主要作用,也是主犯,鑑於張某斌、李某丁具有自首情節且將被害人送醫療救治,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也認為,張某豪是幫助教學,作案時間短,擊打程度明顯弱於同案被告人,捆綁時僅是協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其還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對其減輕處罰;鑑於其犯罪情節較輕,認罪悔罪,依法對其適用緩刑。
《揚子晚報》旗下平台“紫牛新聞”早前報道,琦琦的父親翟先生在事發當天收到了教練發來的視頻,問琦琦“是不是平常在家裏也會這樣裝樣子”。視頻顯示,教練把琦琦固定在椅子上坐好,但很快孩子的身體便支撐不住,從椅子上滑落,倒在地上。
翟先生説:“當時我就感覺視頻裏孩子的狀態有些不太對勁,臉色蒼白,手臂發黑。最開始我以為是手機拍攝的光線問題,後來我還囑咐老師關注一下孩子的健康。”
翟先生之後接到校長史某的電話。翟先生稱:“校長史某打電話來説我們家孩子叫不醒了,詢問情況對方也是支支吾吾的,還哭了起來。”接到電話後,翟先生立即趕往武術俱樂部,但在半路上又被教練電話告知孩子已被送往醫院。
到達醫院後,醫生説,琦琦在送醫前20分鐘已經失去生命體徵。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4月開庭審理這起案件。翟先生的家屬説,武術俱樂部法定代表人史某並未出現在此次庭審之中,“被告人在法庭上説,史某在毆打過程中起到了輔助作用,曾向教練遞過繩子和棍子,捆綁孩子等。”
翟先生在開庭前曾説:“希望法院能重判三名施暴者,追究武術俱樂部法定代表人史某的刑事責任,這件事她是全程參與的。”
開庭結束後,翟先生説,在舉證質證環節,檢方播放了武術俱樂部的監控視頻,“6月18日當天上午從9點開始,孩子被打了很多次,每次持續在20分鐘左右,現場提取的物證也都公佈了,有木棍、木劍、捆綁帶、電線等,各個器具上也都提取到了他們的指紋。而且從5月到6月的監控視頻裏還有其他孩子遭到毆打的畫面,另有兩位家長提供了孩子遍體鱗傷的照片,被打得非常嚴重,還有一個孩子已經做了傷情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