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加強涉貪公務員舉報機制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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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綜合訊)馬來西亞政府今年5月為公務員大幅加薪後,如今正着手加強舉報涉貪公務員的機制,以加強公務員系統的廉潔與透明度。
馬國反貪污委員會主席阿佔巴基星期四(6月13日)出席反貪組織透明國際馬國分會出版的《腐敗之罪:宗教視角》書籍推介禮後,召開記者會指出,他將與政府首席秘書莫哈末祖基,以及公共服務局總監旺阿末達蘭討論如何加強舉報公務員貪污濫權的機制。
他説,這涉及公共服務領域的各個層面,因此必須詳細研究。“根據反貪會法令,舉報不當行為和貪污是義務。若(公務員)自己貪污,或是知情不報,都是違法及犯罪。但當我們談到舉報時,不僅是針對部門領導,還有各層級的小組主管,因此舉報機制必須完善,涵蓋所有級別的所有人。”
馬國首相安華上台後大力打貪,除了對付有頭有臉的政要,他也多次表明不會容忍一般公務員涉貪。他星期一(10日)還下令,若發現公務員有行為不當,各局主管須向上級彙報,否則這些主管將無法晉升。
也是財政部長的安華5月2日宣佈,公務員今年12月將加薪13%至40%,這是馬國公務員歷來最大的加薪幅度。安華當時特別強調,涉貪等表現不佳的公務員不能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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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執廉會)執法主任阿斯納威星期四指出,執廉會從去年6月1日至今年5月30日,共接獲229起關於公務員行為不當的投訴,其中大多涉及移民局官員。
執廉會負責監管的執法機構包括移民局、關税局、海事執法機構、國民登記局和陸路交通局。執廉會在接到投訴後,會向相關機構確認情況及調查指控是否屬實;一旦查實,則會向涉及人員發出警告,或採取革職、降級和凍結調薪等處分。
執廉會主席依斯邁透露,執廉會接下來還會監管反貪會及警方。“我們也在研究,如何可以不經審訊就開除涉貪等行為不當的公務員。”
他也提醒公務員,低薪並非貪污腐敗的理由。他説:“公務員一開始就知道這份工作的薪資是多少,那為什麼還要在就職後嫌薪資太低?任何人都不應該以低薪作為貪腐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