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與其他事務法令生效 以提高內政團隊運作效率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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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會今年4月2日三讀通過了執法與其他事務法案,其中部分條文將於本月17日生效。新法令旨在加強對詐騙行為的打擊力度、提高內政團隊的運作效率,以及促進和保障黃絲帶新加坡的運作。
內政部星期五(6月14日)發文告説,新修訂的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在傳播虛假信息相關的第14D節條例加入免責條款,以達到維護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以及預防、調查或提控犯罪行為的目的。新法令生效後,進行防詐和防範網絡罪案演習時發送釣魚信息是合法的。
目前,如果有人舉報“不可逮捕罪行”(non-arrestable offence),警方須進行調查,或將舉報轉交推事或社區調解中心的調解員處理,但在某些情況下,這可能導致公共資源沒獲得妥善利用。
新法令允許警方,在有理由相信案件不嚴重或沒足夠理由跟進案件的情況下,可以不必對不可逮捕罪行採取進一步行動,這可確保公共資源得到更好利用。類似規定已適用於可逮捕罪行。
另一修改是關於刑事訴訟法。現有法令授權警察(不包括內政部其他執法機構的執法人員)准予被捕者申請保釋或繳交個人保證金, 因此中央肅毒局、移民與關卡局或賭博管制局逮捕的人必須被帶到警察局,才可獲得保釋。
延伸閲讀
[新法助警打擊罪犯濫用本地電話卡 國會三讀通過半年後執行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4_03_673977)
[新法擬賦予警方更大權力逮捕 對他人構成安全威脅者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3_08_668901)
新法令將加強管理逮捕者和降低押送被捕者到警局的操作風險,包括允許賭博監管局和移民與關卡局人員為所逮捕者處理保釋或個人保證金的申請,以及授權執法當局,把牴觸國民登記法令和護照法令者扣押在移民與關卡局大廈、大士關卡和兀蘭關卡等移民辦事處。
此外,《新加坡復員技訓企業管理局法令》也修訂了,取消了對黃絲帶新加坡(YRSG)行政人員事務的附屬立法要求,讓黃絲帶新加坡在員工管理和紀律事項上有更大的靈活性。
法令修訂後也授權黃絲帶新加坡獨家使用黃絲帶和與使命相關計劃的標誌,以確保標誌不被濫用;惡意濫用此標誌者將面對刑事懲處。
至於將在今年較後時間才生效的其他修正條文,包括列入新罪行以遏制本地SIM卡被濫用、賦予警方更大權力可逮捕對警員和他人構成安全威脅者,以及允許中央肅毒局人員為所逮捕的人處理保釋或個人保證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