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惡意軟件詐騙 馬國兩男子引渡我國面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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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馬兩國警方合作,將涉嫌利用惡意軟件詐騙新加坡人的兩名馬來西亞男子引渡到本地。兩人已在星期六(6月15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五(14日)晚上發文告説,兩名落網馬國男子,因涉及從去年6月起發生的惡意軟件詐騙案,星期六被控上法庭。
被告劉春傑(26歲)面對一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控狀,指他在2023年5月至6月間,獲取香港一服務器提供的服務,以控制已下載安卓軟件包(Android Package Kit,簡稱APK)的安卓手機,並在未經授權下修改手機內容。
另一名被告蔣海明(47歲)則面對三項控狀,其中兩項被控濫用電腦法令,指他同年間獲取一服務器提供的服務,以控制已下載安卓軟件包的安卓手機並在未經授權下修改手機內容。他於同年8月3日,在馬國與他人串謀在一人的手機上安裝惡意軟件。另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則指他8月4日在馬國與他人串謀,通過一個銀行户頭獲取2萬元贓款。
兩人面控後還押一週,案展6月21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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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去年近2000起惡意軟件詐騙案 所涉金額逾3410萬元
根據警方文告,新加坡去年發生至少1899起惡意軟件詐騙案,損失金額超過3410萬元。這些案件中,詐騙團伙誘騙受害者下載惡意軟件到手機。通過這些軟件,騙子可以遠程操控手機並竊取包括受害人的個人數據和銀行憑證等信息。這些信息隨後被用來轉走受害者銀行户頭存款。
警方調查後發現,涉及這些惡意軟件詐騙的個人可能跨境操作。去年11月,由新加坡警察部隊領導,包括香港警務處和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在內的調查團隊正式成立。
在接下來的七個月裏,聯合調查團隊鎖定了犯罪活動和惡意軟件在線基礎設施的複雜網絡。根據發現的線索,新加坡警察部隊確認兩名涉嫌操控惡意軟件詐騙的犯罪團伙成員身份,並追蹤到他們在馬來西亞的藏身處。
在馬國警方的密切合作和幫助下,上述兩名男子星期三(12日)在馬國被捕,星期五引渡交給新加坡警方。
初步調查顯示,兩名男子涉嫌利用服務器“感染”受害者的安卓手機,使用惡意的APK軟件控制手機,進而修改受害者手機的內容,最終將受害者的銀行存款轉走。
調查過程中,新加坡警方也與台灣警方共享信息,協助他們在高雄搗毀一個經營詐騙客户服務中心的犯罪團伙。5月15日,台灣警方展開突擊行動並逮捕四人。警方從落網嫌犯處起獲133萬美元(約180萬新元)資產,當中包括加密貨幣。
此外,香港警務處在當地搗毀了52個控制惡意軟件的服務器,並逮捕了14名錢騾,他們涉嫌為詐騙團伙提供銀行户頭,為這些利用惡意軟件的詐騙案件提供便利。
根據濫用電腦法令,未經授權修改電腦資料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或5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