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友人串謀設騙局勒索 少女判緩刑監視18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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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女共謀上網設“仙人跳”騙局,其中一名女子誘男嫖客見面後,女子的“哥哥”突然在另外三名男女同夥的陪同下現身。哥哥指妹妹未成年,並稱父親得知後要男嫖客賠償500元,否則報警。
男嫖客覺得事有蹊蹺,拒絕付錢,後來報案,警方最終介入調查。
陪“哥哥”見男嫖客的其中一名女同夥,當時只有17歲。時隔一年,如今18歲的她被控三項使用偽造文件欺騙和一項勒索的罪名,她早前已經承認其中兩項控狀,法官把另兩項納入考量後,於星期二(6月18日)處以她18個月的緩刑監視。
由於被告犯案時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身份。
案情顯示,在2023年7月4日,一名友人與包括被告在內的三名朋友分享,説他有一個交媒體平台X(前稱推特)的女性賬號,可以利用該賬號向他人提供性服務。
延伸閲讀
[少女與友人共謀勒索嫖客5萬元 兩人認罪少女判入改造所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2_23_665838)
當天晚上8時,受害人回覆該賬號,同意以500元進行性交易。被告和同夥於是計劃先向受害人勒索500元,過後勒索更多。
四個小時後,一名女同夥和受害人見面,並要求後者支付500元,但被拒絕。受害人表示只肯在提供性服務前支付50元,兩人最後同意以150元進行口交。
女同夥接着把男子帶到附近組屋底層,並跟受害人説,她會在自己的住家提供服務,但必須先等父母睡着。
等待之際,被告和另外三名同夥出現,其中一名男同夥自稱是女同夥的“哥哥”,他指“妹妹”只有15歲,假裝打電話向父親告狀後,稱父親要受害人賠500元,否則報警。
受害人嘗試離開,但被攔住。“哥哥”見受害人拒絕付款,於是報警稱有一名22歲華族男子試圖性侵他的15歲妹妹。
受害人最後還是不給錢,同時報警處理。被告一行人見狀,趕緊離開現場。
利用軟件修改付款截圖 欺騙送餐員
除了勒索罪,被告也與同夥利用修圖軟件,修改付款截圖,製造已經付款的假象,共謀欺騙送餐員。
庭上透露,同年7月12日,被告通過送餐公司foodpanda訂餐,從鼎泰豐餐館定了總值約271元的外賣。
送餐員把食物送上門時,同夥則利用修圖軟件,修改了之前所保存的付款截圖,欺騙了送餐員。
法官早前諭令被告接受緩刑監視評估,並依據評估結果判被告18個月緩刑監視。被告也必須進行80小時的社區服務令,晚上10時到隔天早上6時不得外出。
被告的父母也須籤保5000元,確保被告行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