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惡作劇縱火被控 兩女有意認罪 | 聯合早報
zaobao
涉嫌到一住宅單位外惡作劇縱火,兩名女子被警方逮捕,星期四(6月20日)被控後有意認罪。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三(19日)發文告説,警方在星期一(17日)晚上10時35分左右接到報案,指坎貝拉路一個住宅單位外被人縱火。
兀蘭警署和警察行動指揮中心警員隨即到場調查,鎖定兩名涉案女子的身份後,於案發隔天逮捕兩人。
兩名被捕女子是朋友關係,她們是20歲的葉紫和25歲的林萱怡,兩人星期四在國家法院分別被控兩項惡作劇縱火的罪名。
身穿黑色上衣的葉紫和綠色上衣的林萱怡通過視訊面控,兩人面控後都表明有意認罪。
延伸閲讀
[涉在組屋走廊惡作劇縱火 66歲獨居男落網被控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6_14_688427)
[黃埔三房式組屋深夜起火 小販橫屍睡房妻母獲救送院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5_07_680711)
根據控狀,兩人涉嫌在2024年6月17日晚上10時30分,在坎貝拉路一個住宅單位外縱火;利用打火機點燃三個黑色拖鞋。
兩人也涉嫌在同月18日,與一名在聊天應用Telegram上的不明用户達成協議,三人同意在後港3道的一個住宅單位縱火;點燃單位大門和門外的鞋架。
控方指出,目前已準備好讓葉紫認罪,但因林萱怡還涉及其他欺詐案,因此還需要時間完成對林萱怡的調查。控方也允許兩人各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
法官最後將葉紫的案件展期至8月1日讓她認罪,林萱怡的案件則展期至7月18日過堂。
根據刑事法典435節條文,惡作劇縱火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對長達七年監禁,外加罰款。
警方強調,對那些危及他人生命或安全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公然無視法律者將被繩之以法。(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