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等不易界定條款擬在二審修改完善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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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黃海華星期五(6月21日)説,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中“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等表述不易界定、執法中不易把握,修訂草案一審後,經廣泛徵求意見並綜合考慮,擬在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中作出更有針對性、更具體的修改完善。
根據中國青年報客户端消息,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將於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
黃海華在記者會上介紹,根據各方面意見,擬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擬作的主要修改還包括:完善關於涉未成年人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規定;為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增加規定,公民為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有權採取制止行為。針對違規養犬、犬隻傷人事件時有發生,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情況,增加對違反法律法規出售、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以及致使動物傷害他人的治安管理處罰。
此外,按照尊重和保障人權、規範和保障執法的要求,擬進一步完善程序規定,包括完善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的情形;規範提取採集有關信息、樣本的程序規定;適當擴大治安管理處罰聽證的案件範圍;增加規定正在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人遇有參加升學考試、子女出生或者近親屬病危、死亡等特定情形的,可以申請出所等。
黃海華説,2023年8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會後,到湖南、廣東、江蘇、雲南、山東等地調研座談,並徵求地方、部門、高校和研究機構、基層立法聯繫點等的意見,在中國人大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各方面對修訂草案較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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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海華指出,經認真梳理,常委委員、全國人大代表、部門、地方、單位、專家學者、社會公眾和基層羣眾主要就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違規養犬、噪聲擾民、有關違反公共秩序行為以及有關執法程序等提出了意見建議,經全面審慎研究,部分意見予以吸收採納。下一步,還要繼續聽取各方面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好修訂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