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馬賽地兩度衝向送餐員 男子監六週 | 聯合早報
zaobao
馬賽地男駕駛涉魯莽開車兩度駛向送餐員,經審訊被判坐牢六週。法官指他總責怪他人,怪送餐員、警察,甚至怪到場採訪的記者,卻沒意識到自己罪行的嚴重性。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2日下午1時57分,地點是大巴窯4巷第29座組屋附近,靠近勝利家庭中心(Victory Family Centre)教會的支援中心。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紅色馬賽地的男駕駛李玉儒(32歲,音譯)被控兩項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危的罪狀,他不認罪,案件經過審訊後他被判罪成。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被告當天行駛在大巴窯4巷,送餐員陶菲克則騎着電動腳踏車在同一區出現,當時正在送餐。
當陶菲克經過大巴窯4巷馬路往勝利家庭中心去時,被告沒有讓路,駛過陶菲克,險些撞到對方。
延伸閲讀
[追尾送餐員電單車致三人受傷 巴士車長被停職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9_27_635991)
[與汽車迎面撞 送餐員被撞飛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11_25_648574)
陶菲克氣得追上被告,要被告停下車來解釋,邊走向被告的車,邊飆髒話。被告沒有下車,陶菲克繼續喊罵,被告於是報警。
等待警方前來時,陶菲克仍繼續喊罵,被告為此越來越氣,想阻止對方喊罵及觸碰他的車子,又不想下車,於是想把車往前開,欲嚇走陶菲克。
於是,他倒退車子再往前衝向陶菲克,陶菲克立即閃開。被告接着又倒退,調整車子面向陶菲克後,再次出擊,所幸陶菲克再次成功躲開。
被告星期四(6月20日)求情時説,希望法官考慮判他短期拘留。法官回應指短期拘留是給有改造潛能的罪犯,但被告由始至終都怪罪他人,包括陶菲克、警察,甚至到場採訪的記者,沒有體現一絲悔意。
法官指被告全程否認罪行,因此不認為短期拘留應作為被考慮的刑罰選項之一。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六週,以及吊銷各級駕照六個月,並希望被告能從中吸取教訓,學會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緒,懂得如何應對周圍發生的事,以及能夠看清現實。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6月21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