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上偷12萬元贓款匯給家人 中國男子判監30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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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國籍男子在飛機上偷得近12萬元現金,到賭場將部分贓款兑換成新元,還企圖把部分贓款匯到中國。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捉人,男子被判入獄30個月。
中國籍被告彭輝(54歲,譯音)共面對一項偷竊和七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他星期五(6月21日)對其中四項認罪,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在今年3月5日早上9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乘搭從香港飛來本地的新航SQ899班機。受害乘客是本地一名珠寶商,他到國外參加展銷會後飛回國,登機後將揹包放進位於座位上方的行李艙。
被告捉準機會,趁珠寶商不注意時,從包裏偷走8萬美元(約10萬7488新元)和7萬港元(約1萬2019新元)現款。
商人下機後在機場申報隨身攜帶的現金數額,下午回到辦公室才發現錢不見,他於是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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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手後,被告在沒有申報的情況下,帶着偷來的現款入境新加坡。
同一天兩次到賭場“洗錢”
為了洗錢,被告入住酒店後不久,在下午3時許便到金沙賭場,將其中3萬美元換成籌碼賭博。約一小時後,他把剩餘的籌碼換成4萬2400新元后離開賭場。
接着,他到牛車水珍珠坊兩家匯款商處,把約3萬7879新元匯給在中國的妻子和兄弟。由於被告沒有工作準證,匯款商不接受他匯寄更多款額。
被告之後重施故計,晚上再到金沙賭場把4萬美元兑換成籌碼賭博,之後把剩餘籌碼換成5萬1400新元帶走。
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鎖定被告身份後進行埋伏,於隔天(3月6日)凌晨3時許逮捕被告。
當局也迅速攔截了匯款商的相關轉賬,並從被告身上起獲他在賭場和錢幣兑換商處兑換的6萬6761新元以及6萬9000港元。
控方指出,被告總共偷了約11萬9507新元,事後還企圖轉移贓款。此外,飛機乘客在機上一般都會休息,並把隨身物放到座位上方的行李艙,所以在機上行竊很難被發現。控方因此向法官建議,判被告坐牢32個月至37個月。
被告在求情時向受害人道歉,稱雖然對受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不多,但在精神上造成影響。被告也稱他患有糖尿病,是家中獨子,希望能多陪伴80多歲的母親,因而懇請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