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員以民防承包商名義上門賣警報器 民防澄清未授權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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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商家自稱是新加坡民防部隊承包商,上門售賣家用防火警報器,還稱當局規定必須購買,民防部隊澄清沒有授權任何承包商或個人上門售賣警報器。
住在四美的穆伊茲(Mustafa Moiz)告訴《聯合早報》,他4月底在家時,突然有兩個人上門,自稱是民防部隊的授權承包商,上門售賣防火警報器。“他們聲稱政府規定所有家庭都必須安裝,但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拒絕提供任何聯絡方式。”
這兩名銷售員説,穆伊茲的組屋剛完成家居改進計劃,必須安裝防火警報器,而同樓的鄰居已經有人買了。穆伊茲説:“我從未接到相關通知,當場就撥打民防部隊的熱線,接線員證實民防部隊沒有派出這類承包商,這羣銷售人員才離開。”
據他描述,上門的銷售員看起來很年輕,不提供名片,並稱除非他答應購買產品,否則不會出示民防部隊的授權書。
銷售員推銷的防火警報器每個88元,還説屋內的每個房間都須安裝。“我家有五個房間,警報器總價接近450元。他們還告訴我如果不買,將來就會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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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查看各電商平台售賣的防火警報器,多數家用款只需38元至48元。
民防部隊回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當局並未授權任何承包商和個人上門銷售防火警報器。
當局説,2018年6月起實行的條例只要求進行消防工程的新住宅或現有住宅安裝防火警報器。沒有進行消防工程的住宅則不需要。
民防部隊網站列舉的消防工程包括加建和改建工程,如安裝或重新定位防火門、在露天陽台上安裝頂棚,以及涉及將住宅樓宇與公共區域隔開的隔牆工程等。
民防部隊網站也顯示,組屋、公寓、單層有地住宅在客廳或走廊最少安裝一個家用煙霧警報器就足夠,屋內其他地方可以選擇性安裝額外的家用煙霧警報器,以加強防火安全,並非像銷售人員所説的每個房間都需要。
“儘管如此,我們也鼓勵屋主為自身安全安裝防火警報器。”
民防部隊提醒公眾,如遇到任何以民防部隊名義進行銷售的人,可撥打1800-286-5555聯繫當局。涉及冒充民防人員的案件,公眾可報警。
民防部隊網站也公佈售賣防火警報器的供應商名單供公眾查詢,但這並不代表民防部隊為這些產品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