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給受害者賠償金 調查官拿去賭球還債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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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官將從罪犯身上起獲或賠償給受害者的款項佔為己有,拿來賭球和還債,數額高達9萬元,還偽造文件瞞天過海,但最終仍難逃法網。
被告默罕默德丹尼爾(34歲)面對41項包括失信罪以及偽造文件的控狀。目前他已被停職。
根據案情,被告是在2017年7月至2020年10月之間犯案。當時,他是一名高級警曹長,在勿洛警署擔任高級調查官。
被告調查許多詐騙、偷竊等案件。在這類案件中,罪犯有時會賠償受害人。被告的工作包括與雙方接洽,把罪犯交出的賠償金拿給受害人。
然而,被告多次在罪犯交出賠償金後,將錢佔為己有。
延伸閲讀
[謊稱女子賠償金會交受害者 前警長失信4萬餘元監36月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9_23_635138)
[兩警員被指查案時盜用款項 停職後被控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8_12_626196)
其中一次,一名涉騙案的男子在2018年1月9日到勿洛警署交出1萬5943元1角6分給被告。收到錢之後,被告給了男子一份收據,上面寫明警方已經收到錢。
根據警方程序,被告原本應該把錢交給受害者,受害者也會在收到錢後在文件上簽名。
同年1月18日,被告在文件上偽造受害者簽名,謊稱對方已經收到錢。實際上,被告把錢拿去賭球。
2019年5月,被告在進行突擊行動時,於涉案的一個住所起獲5954元1角。被告也將這筆錢拿去賭球。
根據控方陳詞,被告在處理24起案件時,以上述手法失信超過9萬元的款項。除了賭球,被告也拿失信的錢去償還債務。
案件展至7月23日下判。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6月25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