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查案失信逾9萬元賭球還債 前高級警曹長認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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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失信賠償金和查案時繳獲的現金共9萬多元,還偽造文件製造受害人已經收到賠償的假象,前警方調查員知法犯法,把不義之財用來賭球和支付個人開銷。
被告默罕默德丹尼爾(Mohamad Danial Bin Mohamad Nazali,34歲)面對23項失信和18項偽造文件的控狀,他星期二(6月25日)承認其中1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自2009年加入新加坡警察部隊,2016年起在勿洛警署擔任調查員。他在2017年7月至2020年10月期間犯案,案發時已升為高級調查員,是一名高級警曹長。
被告當時的職務包括調查案件,以及處理罪犯償還受害人的賠償金等。在把賠償金交還給受害人時,被告也須讓受害人在確認書籤字,證明收到賠償。
案情揭露,被告在2020年10月負責一起失信案時,在警署接過涉案人賠償受害者的約1萬7324元,但他並未把賠償金交給受害者,而是模仿受害者簽名,偽造確認書掩蓋失信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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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被告在另一起失信案的涉案人家中查案時,起獲約5954元現金,但他並未上報該筆款項,而是悄悄花掉這筆錢。
2020年10月,被告的上司收到被告的信貸資料,發現被告欠下一大筆債務,便囑咐下屬查看被告的辦公桌和櫥櫃,結果發現一些確認書的複本。被告過後被問話,承認失信款項。
調查發現,被告為了賭球和應付個人開銷,曾向數名同事和借貸公司借錢。被告在犯案的三年內一共失信9萬零96新元和2400港元(約417新元),這筆錢都被他用來償還債務、賭球和應付個人開銷。
被告在2020年10月17日被捕,同月22日被停職。
控方求判坐牢52至55個月
控方指出,被告當時欠下的債務大概是他薪資的三倍,他在三年內失信來自24起案件的9萬多元,並把這筆錢用來償還貸款和賭博。
有鑑於被告違背了警員應有的誠信,濫用職權犯案,敗壞警方聲譽,而且至今僅賠償了7600元,控方建議法官判他坐牢52至55個月。案展7月23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