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台辦:主動放棄“台獨”可不追究部分或全部刑責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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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星期三(6月26日)説,“台獨”分子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相關活動,並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可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責任。
大陸國台辦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有記者提問,台灣一些過去曾主張“台獨”、但目前立場已發生轉變的人,大陸方面是否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朱鳳蓮回答説,《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嚴格依法制定,堅持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台獨”頑固分子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並且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或者防止危害擴大,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責任。
朱鳳蓮還説,上述司法文件不針對、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我們始終尊重、關愛、造福台灣同胞,熱忱歡迎和支持廣大台灣同胞參與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國式現代化發展機遇”。希望台灣民眾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積極參與兩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紅利。
朱鳳蓮強調,依法懲治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台獨”頑固分子,是真正維護台海和平穩定、切實保障台灣同胞利益福祉的必要舉措,符合台灣社會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她奉勸島內某些人認清形勢,不要罔顧民意、逆流而動。
延伸閲讀
[中國大陸頒佈懲治台獨分子22條意見 最重可判死刑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6_22_690026)
中國大陸上星期五(21日)頒佈懲治台獨的司法解釋文件,強調對台獨分子最重可判處死刑,還可“缺席審判”,且終身追責。有學者分析,這是陸方對台灣總統賴清德的再次警告,卻也可能引發台灣社會的寒蟬效應與不滿。
賴清德星期一(24日)則回應説:“民主不是犯罪,專制才是罪惡”,並強調“中國(大陸)沒有任何權利可以制裁台灣人民”,也無權跨域追溯台灣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