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來新與男友結婚 台灣女月花1300元買“準證”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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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台灣女為了跟獅城男友團聚並結婚,每月花1300元買“工作準證”,非法在新加坡生活近一年半,還曾在夜總會當舞女,結果工作準證被取消後,事蹟敗露,被判坐牢六週。
被告是來自台灣的王婷伊(41歲),她早前承認一項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的罪行。控狀指她非法購買工作準證,但實際上沒有到準證上的公司當文員。
調查揭露,2020年10月之前,被告當時的男友王勇吉找上一名不知名中介,請對方幫被告申請“自由的工作準證”,讓被告可以不在工作準證上列明的公司工作。
被告承認,當時要購買準證,是為了跟男友生活,且能親自參與男友為兩人安排的婚禮策劃。
在中介的安排下,她成功拿到工作準證,本該在一家公司當文員,但她心裏清楚,她並不需要去那裏上班,但每月得付1300元“維持工作準證”,讓她繼續在新加坡生活。
延伸閲讀
[每年平均七家公司和50人 為申請工作準證作虛假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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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付千元“買”準證陪女兒獅城求學 台灣婦懷孕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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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被告也在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在布連拾街的一家夜總會當舞女,一週工作一兩次,每次工作三小時,一晚可賺200元。
調查揭露,被告和男友于2022年5月17日結婚,被告的工作準證兩天後被取消,她隨後落網。文件沒有説明她的罪行是如何被揭發。控方指被告不僅買工作準證,還違法在夜總會工作,應當嚴懲以達阻嚇作用,建議法官判她坐牢六週至七週。
被告認罪後被判坐牢六週,她不滿判刑提出上訴。(人名譯音)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6月26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