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客户逾70萬元賭博還債 銷售員判監四年三個月 | 聯合早報
zaobao
銷售員為還債務,要求客户將付款存入自己母親的銀行户口,或指示客户向他開支票,四個月內失信公司超過70萬元,隨後逃往越南避免被捕,將近一年半後才回國自首。
被告廖春永(41歲)事發時是鮮雞經銷商利生集團的銷售員,他被控一項失信罪,星期五(6月28日)在庭上認罪,被判坐牢四年三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2年5月19日沒有上班,而另一名公司銷售員陳春龍(47歲)也在同一天翹班。公司覺得事有蹊蹺,便展開調查,查賬時發現當中有出入。由於聯繫不上被告和陳春龍,公司便報警處理。
調查顯示,為了償還債務,被告決定挪用公司客户的付款。在客户支付現金給他時,就會將款項佔為己有。他也會要求客户付款存入自己母親的户頭,後再將錢取出私用。
另外,被告也會指示客户向他開支票,謊稱他會先代他們兑現支票,後再向公司付款,但事實並非如此。
延伸閲讀
[騙朋友錢失信公款等 36歲男子判監21個月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6_15_688634)
[失信和挪用公司逾17萬元 總經理判監九個月兩週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5_14_682136)
為了掩蓋罪行,被告會用收取的部分款項來充當其他客户的付款。從2022年2月至2022年5月間,被告挪用至少42名客户共約70萬1594元的付款。
被告將這筆錢用來賭博和償還債務,也為女友提供每月3000元的生活費。
為了避免因罪行受懲罰,被告在2022年5月18日逃往越南,直到2023年11月回國自首後被捕。被告至今也沒有作出任何賠償。
根據法庭文件,除了被告,同事陳春龍也使用相同手法,挪用客户約19萬3062元付款。他事後同樣逃往越南,但一個月後回國被捕。陳春龍已於2023年2月被判坐牢兩年。(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