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單據騙建築公司近千萬元 男子判監六年又一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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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五匹狼”的五名男子偽造分包商單據,幾個月內欺騙一家建築公司付款967萬餘元,從中獲利近80萬元的其中一人認罪後判監六年又一個月。
被告廖利明(58歲)共面對85項欺騙、偽造文件,以及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等控狀。他星期五(6月28日)承認其中17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6年3月至8月間,貪污調查局在2017年接獲匿名投訴,指Civil Tech有一組自稱“五匹狼”(Wolf of Five)的前僱員和商業夥伴,以偽造收款單據的手段,讓Civil Tech發放完工付款給分包商。事實上,有關分包商根本沒有為Civil Tech執行任何建築項目。
Civil Tech是一家建築公司,案發期間是樟宜機場第五搭客大廈建築工程的分包商。被告當時是公司的項目經理,另外四匹“狼”是財務經理陳振泉(42歲)、項目總監温國平(44歲)和顏國量(45歲),以及另一工程公司Global Civil Engineering的董事黃錫慶(45歲)。
不滿老闆未付花紅 四人想詭計騙公司
調查顯示,2016年初,被告、陳振泉、温國平和顏國量不滿公司老闆沒有支付原本承諾的花紅,而且主管財務的陳振泉知道,公司擁有足夠資金支付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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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於是連同黃錫慶想出欺騙公司錢的詭計。黃錫慶通過他名下的兩家公司,以分包商的身份發出假單據給Civil Tech,向後者為“工作項目”收錢。
另外,温國平找了另一個分包商Hua Rong,與他們串謀發假單據給公司。陳振泉會留意公司的資金流動,確保公司户頭有足夠現金付款。
在Civil Tech付款後,為了避免大量資金流動引人懷疑,陳振泉等人特地再找其他分包商合作,讓他們也發假單據給黃錫慶的兩家公司,以此手段從兩家公司的銀行户頭取出贓款。協助轉移贓款的分包商可從中獲得一些抽成。
被告當時在温國平的邀請下加入計劃,前後簽署九份由分包商發出的付款憑證,涉及約756萬1563元。他間中也找來一名分包商合作。
Civil Tech在2016年3月至6月間被騙支付967萬6534元給分包商。公司老闆後來發現騙局,追回約500萬元,但仍損失約467萬餘元。
控方指出,雖然被告與陳振泉職位不同,但仍在計劃中扮演重要角色,並從中獲利近80萬元,因此建議法官判他坐牢七年又一個月。
被告律師求情時説,被告並非策劃者,也不是確保騙局順利進行和追蹤資金的人,他僅被動地聽從指示,罪責較小。被告已賠償其中66萬元,並在接受調查時上繳價值約6萬4000元的兩支勞力士錶。
陳振泉早前已被判坐牢七年又七個月,其餘三人的案件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