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新加坡公司未充分測量和分析範圍三排放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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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企業強制性氣候披露要求實施在即——上市公司和大型非上市公司將從2025財年和2027財年起必須進行氣候相關披露。然而,調查表明,94%的新加坡企業未充分測量和分析範圍三排放,這影響了它們準備氣候轉型報告。
法國施耐德電氣(Schneider Electric)與新加坡特許會計師協會(ISCA)星期二(7月2日)聯合發佈一份調查報告,報告在分析500多名新加坡高級商業領袖對其公司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看法後,得出上述結果。
根據温室氣體排放的分類標準,範圍一排放是組織或公司直接產生的排放;範圍二排放涵蓋間接排放,主要包括購買和使用電力產生的碳排放;範圍三排放是指上下游活動產生的排放。
調查顯示,僅有不到四成(39%)的商業領袖對範圍三排放有深入瞭解,瞭解範圍一和範圍二排放的比率分別為52%和34%。
另外,只有6%的商業領袖表示其公司完全測量和分析範圍三排放,遠落後於範圍一(52%)和範圍二(30%)排放。
延伸閲讀
[亞太地區企業範圍三披露率低 透明度與責任制進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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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成立排放係數註冊處 助企業更準確追蹤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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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商業領袖對於實現範圍三排放目標的信心較低,只有27%的受訪者認為設定的目標是高度可實現的,低於範圍一(40%)和範圍二(31%)排放。
調查還表明,不同規模和行業的企業在範圍三排放進展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大企業的領導者中,有54%表示他們已經設定了範圍三目標,而小企業設定目標的比率只有31%。
分行業來看,消費品、能源與採礦、醫療與製藥、金融服務和工程與建築行業在管理範圍三排放方面的進展相對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