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要求取得獲准居家服刑諭令文件 被法院駁回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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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報道,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的律師星期三(7月3日)説,納吉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取得批准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諭令的文件,已被法院駁回。
納吉5月25日通過代表律師沙菲宜,向吉隆坡高庭提交一份宣誓書,並附上首相安華4月21日在公正黨大會致辭時的逐字稿和視頻,稱安華當天的言論證實允許他居家服刑的特赦令附錄是存在的。
納吉要求法院強制政府回應或確認批准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諭令的存在。
納吉在宣誓書中説:“視頻信息結合逐字稿及英文翻譯,清楚表明首相(安華)的致辭談到有關特赦令附錄的事宜。”
沙菲宜6月5日對記者進一步説明,安華談到副首相阿末扎希在宣誓書承認看過附加諭令時,並沒有否認附加諭令的存在,由此可以證明附加諭令並非無中生有。
延伸閲讀
[納吉指安華證實元首特赦令有附加諭令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6_06_686841)
[安華建議元首等納吉一馬案審結 再考慮是否批准居家服刑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5_16_682590)
不過,根據當時媒體的報道,安華在公正黨大會並沒有説明附加諭令是否存在,只是重申政府不會干預國家元首與馬來統治者的特赦權。
70歲的納吉2022年8月23日因SRC國際公司案終極上訴遭聯邦法院駁回,在加影監獄服刑。他在服刑期間向時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申請全面特赦。
聯邦特赦局今年2月2日宣佈,蘇丹阿都拉1月29日批准納吉的刑期由12年減至六年,罰款從2億1000萬令吉(約6000萬新元)減至5000萬令吉。
納吉後於4月1日申請司法檢討,稱蘇丹阿都拉除了批准他減刑,還簽署附加諭令,允許他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餘的六年刑期。但這個附加諭令是否存在引起各方議論,也是巫統主席的阿末扎希為此入稟宣誓書為納吉作證,表明自己看過這份附加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