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藍白聯手成立鏡電視調查組 立院改革修法後首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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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野的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調查對象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相關部會,必要時可舉行聽證會,這是立法院改革修法通過後首次啓動立法院調查權。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和公視新聞網報道,台灣立法院交通、司法和法制委員會星期三(7月3日)早上舉行會議。會議一開始,民進黨立委要求進行程序發言,指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必須經立法院會交付,當天的聯席會議不符程序,要求停止會議。
會議主席,國民黨召委陳雪生則説,新修正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並未規定調查小組不得以聯席會議處理。
陳雪生指出,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召開聯席會議須經院會決定交付,是針對法律案、預算案。討論成立調查小組是提案,且過去各委員會成立調閲小組,沒有報請院會決定的前例。
最終朝野立委協商未能達成共識,民進黨立委舉牌抗議,高喊“違法會議,會議無效”“藍白擴權,目無法紀”“程序不正義”並退席抗議,國民黨立委則拿出“查弊案”“國會要改革,人民要真相”等手板回應。
最後,在場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無異議通過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查專案小組”及小組運作要點,並推舉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為召集人,成為立法院職權修法通過後首次成立的專案調查小組。
台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6月26日生效,內容包括立委可行使立院調查權。
調查小組運作要點指出,小組運作時間為7月3日起至12月31日,調查對象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部會。小組擬調查的文件,應經三人以上提案並經小組決議通過調取。
小組運作要點指出,小組會議召開時,須邀相關機關首長率同有關人員列席説明,受邀者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必要時經小組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舉行聽證會。
鏡電視則發聲明説,職權行使法修正後仍待憲法法庭審議,立法院卻未經院會交付徑自召開聯席委員會。聲明還抨擊立法院短時間針對一家媒體成立三種調查組織是史上僅見,侵害新聞自由。
政治立場親綠的鏡電視在2022年獲批開設電視台,但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同年9月公開一段2021年12月股東會的錄音檔,指控時任董事長裴偉在會中提到“(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找了NCC主委陳耀祥”“誰來做行政院長這個案子還是要過的啦”等言論,顯示發照獲蔡英文政府授意,引發軒然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