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0億洗錢案六家族辦公室 曾獲税務津貼當局決定不追回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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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六個與30億元洗錢案有關的單一家族辦公室曾獲得政府税務津貼,但在有關起訴或定罪前給予的税務津貼將不會追回。
副總理兼貿工部長顏金勇星期二(7月2日)通過書面回覆國會議員詢問時透露以上信息。
他指出,被告人或其配偶從被起訴或定罪的財政年度起,税收優惠已被取消。不過,此前給予的税務津貼將不會追回,除非當時受惠人有違反税收獎勵計劃的行為。
此外,作為本案執法行動的一部分,當局已充公被定罪人士的資產。顏金勇説,和獲得税務津貼的單一家辦有關聯的被定罪人士,他們被沒收的資產總價值遠超過給予的税務津貼。
官委議員烏莎拉妮(Usha Chandradas)是在國會口頭詢問,最近的30億元洗錢案中,有多少與其相關的家辦獲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税收優惠,以及政府是否打算收回此前給予他們的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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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30億元洗錢案的10名被告在落網一年內被治罪,法院先後充公約9億4400萬元的資產,佔了他們被繳獲10億資產的逾九成。整個洗錢案凍結或扣押的30億元資產,不僅來自這10名被告,還屬於另外被調查的17人。
洗錢案爆出後,當局對家辦的審查過程更加嚴格,申請時間也更久。《聯合早報》此前報道,家辦審批時間從之前的不到六個月,延至長達18個月,當局已修改設立新家辦的程序,以縮短審批時間。
對於申請税務津貼的單一家辦,一般需要九至12個月來處理,時間長短可能取決於個案申請的複雜程度和情況。同時,所有申請人須證明已在新加坡的金融機構開設了户頭。金管局在發放津貼前,也會參照洗錢、金融恐怖主義數據庫和負面新聞來核查與這些家辦相關的人員和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