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駁回取得諭令申請 納吉居家服刑期望受挫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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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要求法庭取得批准他居家服刑的國家元首附加諭令的司法檢討申請,星期三(7月3日)遭吉隆坡高庭駁回。納吉表明將盡快上訴。
聯邦法院2022年8月駁回納吉被控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約1205萬新元)案的終極上訴,並維持12年監禁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的原判,納吉隨即入獄服刑。特赦局今年2月2日宣佈納吉獲得減刑,包括監禁減至六年,罰款減至5000萬令吉(約1432萬新元)。
納吉4月1日入稟吉隆坡高庭提出司法檢討申請,尋求政府等七造證實第16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簽署特赦令時,是否也曾簽署一份讓納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諭令。納吉要求法院強制政府回應或確認附加諭令的存在,並根據諭令讓他居家服刑。
納吉的律師沙菲宜星期三告訴媒體,這項司法檢討申請已遭吉隆坡高庭法官阿瑪吉星駁回。沙菲宜説,納吉已指示他儘快向上訴庭上訴。
沙菲宜指首相安華政府一直不敢正面回應是否真有附加諭令。他也挑戰政府公開否認附加諭令的存在。他説,如果政府敢公開聲明沒有附加諭令,各方就不必再到法庭為此爭論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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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法官阿瑪吉星在判詞中指出,他駁回納吉的司法檢討申請,是因為支持納吉這項申請的所有宣誓書,包括巫統主席阿末扎希,以及彭亨州務大臣旺羅斯迪所入稟的宣誓書,皆屬道聽途説。
阿瑪吉星認為,根據阿末扎希與旺羅斯迪的宣誓書,兩人都是由投資、貿易及工業部長東姑扎夫魯口中獲知關於附加諭令的信息。
阿瑪吉星指出:“阿末扎希説,他在扎夫魯的手機看到附加諭令的照片,據稱還有元首簽名。阿末扎希的説法純屬道聽途説,因為信息都來自扎夫魯。除了來自扎夫魯的信息,阿末扎希對附加諭令一無所知。”
阿瑪吉星説,旺羅斯迪的宣誓書也承認,有關附加諭令的消息來源是扎夫魯,因此旺羅斯迪的説法也是道聽途説。
阿瑪吉星認為,納吉入稟的這兩份宣誓書都只是“純粹的陳述,並未提及來源和他對附加諭令存在的瞭解。我認為這兩份宣誓書充其量只是道聽途説。”
扎夫魯4月曾向吉隆坡高庭申請提交宣誓書,以糾正副首相及巫統主席阿末扎希在宣誓書中聲稱看過前首相納吉可居家服刑的特赦令附錄的一些“事實錯誤”,但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