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交部據報擬定新規杜絕駐外代表處採購爭議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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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報道,台灣外交部打算制定新條規,以杜絕駐外代表處採購爭議。
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駐美代表俞大㵢被爆花費8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33萬新元)公款整修官邸,高額購入牀組、沙發、咖啡機等,雖然外交部長林佳龍表示金額有誤,但不免讓外界質疑駐外人員的操守。
報道星期三(7月3日)引述外交體系人士稱,林佳龍已指示研議《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將納入比價機制、分層核定,使採購規範更明確嚴謹,以杜爭議。
上述人士透露,針對上述爆料案,林佳龍已與俞大㵢通過電話,瞭解經費使用情形。對於駐外館處使用經費的規範不是很明確,林佳龍上任後就有所耳聞,所以在此事爆發前,就已請外交部內部研議相關規範。
該人士指出,該原則首先規定,適用對象為使用年限逾兩年且單價超過1萬元的雜項設備,原則設立比價機制規定,設備購置需求須事先檢附三家廠商報價單,以公文報部核處。若為新購,應述明必要性及評估其效益;若為汰換,應述明原有品項是否已逾使用年限及不堪使用情形,並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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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原則也針對不同價格的採購設立分層核定機制,採購預算單價若為10萬元以下,得由外交部秘書處裁決判行;10萬元以上至30萬以下,由部長、次長或主任秘書核定;30萬元以上或採購全案100萬元以上,則需經會主管地域司意見後,由部長或授權主管區域的次長核定。若受限年度經費,館舍辦公室的需求應優於職務宿舍需求辦理。
在上月被爆濫用公款後,俞大㵢親自回應時承認,曾搭公務車看櫻花,但否認官邸半年花費達800萬。林佳龍事後為其緩頰説,俞大㵢沒有挪用公款,只是有些採購被核可,有些未獲核准。林佳龍已向總統府和行政院報告此事,目前不會讓俞大㵢停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