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交部:赴日勿戴貴重金飾 以免被海關沒收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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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台灣旅客今年6月入境日本時,隨身配戴的3.5兩金項鍊被海關沒收。台灣外交部星期四(7月4日)提醒民眾,赴日時不要攜帶貴重珠寶金飾,若隨身攜帶的金飾價值超過20萬日元(1676新元),需要進行申報,否則可能被日本海關沒收。
綜合台灣《聯合報》和民視新聞等報道,有台灣旅客6月中旬戴着3.5兩黃金項鍊入境日本時,被日本海關認定要變賣黃金,因而被帶進“小房間”扣留六小時,並被沒收黃金項鍊和手機。
台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範振國星期四在外交部舉行的“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説明會”上説,近來日幣大幅貶值,再加上國際金價走揚,以及日本消費税提高至10%等因素,外交部觀察到有犯罪集團開始走私黃金入境日本販售,日本海關因此對觀光客隨身攜帶的金飾品等進行嚴格審查。
他指出,據日本海關規定,如果攜帶的金額超過100萬日元,包括等值外幣、支票、有價證券,或純度90%以上的黃金達逾一公斤時,須於入出境時向日本海關進行“進出口申報”。
範振國續説,包括金飾在內的隨身攜帶物品,如果總計價值超過20萬日元,也必須填報“攜帶物品申告單”,可於飛機上或海關行李查驗站前的書寫台取得,如果事先未申告被查獲,物品可能會被沒收。
他説,由於台灣民眾時常佩戴金飾品,又因金價上漲等情形,隨身金飾容易超過日本規定的20萬日元上限而遭沒收,因此再次提醒,赴日儘量不要攜帶貴重珠寶及金飾品,以免入境時遭盤查,進而遭到沒收物品、課徵關税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