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客户16萬元賠償金 律師被吊牌四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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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吩咐律師把打官司所拿到的16萬元賠償金,償還給不同收款人,豈料律師悄悄將賠償金用於支付自己被拖欠的律師費,並且對客户撒謊,誤導對方以為他已照指示辦事。
擁有約24年執業經驗的律師尼杜馬蘭(Nedumaran Muthukrishnan)星期四(7月4日)被三司特別庭諭令撤銷他的律師執業資格四年。
尼杜馬蘭在聆訊上承認,他因為對這名客户不滿,所以故意不説實話,但他堅稱沒有佔客户便宜,因為對方確實拖欠他律師費。
尼杜馬蘭面對四項違反律師專業法令的指控,包括指他在2020年3月17日至4月17日之間,就一筆16萬元的款項誤導客户,讓客户以為他已按照指示,把款項交給不同的收款人。尼杜馬蘭從2020年4月起沒有更新律師執照。
投訴尼杜馬蘭的客户是男子陳義發。由律師公會委任的紀律審裁庭早前審理投訴後裁定,尼杜馬蘭所面對的四項指控都成立,但審裁庭指出,陳義發的確拖欠尼杜馬蘭16萬元的律師費。律師公會要求將尼杜馬蘭除名,案件星期四移交三司特別庭決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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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揭露,陳義發在2013年至2019年之間委託尼杜馬蘭為代表律師,幫他和家人處理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不同訴訟。這些訴訟主要與健康問題、交通和居家意外有關。
被告將16萬元用於支付律師費給自己
2017年10月,高庭就陳義發的其中兩起訴訟做出裁決,判他勝訴並且可獲得賠償。一個月後,陳義發被宣告破產。在尼杜馬蘭的要求下,處理破產事宜的私人信託人將訴訟的部分賠償金交給尼杜馬蘭,數額為16萬零396元。
隔年2月至4月之間,陳義發多次指示尼杜馬蘭將收到的賠償金,用來支付他所拖欠的不同款項,包括還錢給他的醫生與前任律師等。尼杜馬蘭通過電郵回覆,已按照陳義發的指示寄出支票或將親手把支票交給收款人。然而,尼杜馬蘭並沒有這麼做,事實上他已把16萬元用於支付陳義發拖欠他的律師費。
尼杜馬蘭承認,他當時對陳義發很不滿,為此決定誤導陳義發。他坦言自己受情緒影響,才會做出這個錯誤判斷,但他認為自己沒有行騙,因為陳義發確實欠他約16萬元的律師費。
三司考慮後改為裁定,尼杜馬蘭所面對的其中兩項指控成立,即他誤導陳義發,讓對方以為他已按照指示支付款項,以及沒有通知陳義發有關如何收取律師費的事項。三司諭令尼杜馬蘭吊牌四年。(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