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種昆蟲類食品獲准在本地上市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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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原定計劃遲約一年落實,業者即日起可在本地生產和出售早前評估為可安全食用的16種昆蟲食品,為公眾提供更多食品選擇。
2022年10月5日至12月4日,新加坡食品局針對昆蟲食品展開公共諮詢,探討如何監管業者在本地飼養或進口食用昆蟲。
食品局原本計劃在2023年下半年批准昆蟲食品在本地面市,後推遲至今年上半年,但敲定上市和監管細節所需的時間比當局預估得多。
經兩次推遲後,食品局星期一(7月8日)起允許本地業者進口、生產和出售蟋蟀、蠶蛹、蚱蜢等16種昆蟲食品,預計公眾不久後便可“一嘗為快”。
不在清單上的昆蟲 須另行評估才能售賣
目前,我國只允許16種昆蟲作為食物在本地售賣,不在清單上的昆蟲屬新型食品,須另行評估。
延伸閲讀
[16種昆蟲獲食品局批准 可在本地食用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4_07_599713)
[昆蟲及新型食品進口須申請上市前批准 新法案徵詢公眾意見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3_15_670350)
進口或養殖昆蟲供人們或牲畜食用的業者,須滿足食品局的標準。例如,業者須證明進口的昆蟲是在嚴格的食物安全監管下養殖,而非野生採收。此外,養殖昆蟲的基質也不能含有病原體或有害污染物。
進口和出售昆蟲加工食品的業者,則須確保產品可安全食用,並符合我國的食品條例。與其他食品一樣,昆蟲食品也須接受食品安全檢測,若不達標將禁止銷售。
出售預包裝昆蟲食品的業者也須在產品上註明含有昆蟲成分,以助消費者做出明智的消費決定。
對食品成分進行誤導性陳述可能牴觸食品銷售法令;一旦罪成,初犯者可罰款最高5000元,重犯者則可罰款最高1萬元,或坐牢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