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檢方抗告成功 鄭文燦涉貪案被撤發回更裁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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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案以其交保暫告一段落,桃園檢方不服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星期一(7月8日)收案後審理,合議庭當天下午裁定撤銷鄭文燦涉貪案,發回桃園地方法院更裁,最快當天重開羈押庭。
綜合台灣《自由時報》《聯合報》報道,台高院指出,桃園地院未在裁定中説明鄭文燦的羈押原因,而如果鄭文燦的羈押原因是否均屬無羈押必要。一審也未説明認定的依據,高院無從判斷其適法性、妥當性。
桃園檢察官在聲請羈押理由書和抗告書中説明仍有傳喚桃園市府相關局處公務人員,以查明本案事實的必要,也提出相關共犯或證人與鄭文燦之間是否可能就本案案情保持聯繫,以及能否排除鄭文燦以在本案的地位、角色及參與程度,影響與他有上下屬關係的共犯或證人陳述。
另外,台高院也審酌現今通訊軟體發達,非常容易用於聯繫勾串或影響相關人未來的陳述,在全案情節尚未調查釐清前,鄭文燦與其他共犯、證人之間是否可能勾串。桃園地院的諭知是否就能排除鄭文燦逃亡、或排除鄭文燦與其他被告、證人互相聯絡本案案情串證、滅證。桃園地院沒有詳細論述種種疑點,存在裁定理由不備的違誤。
台高院認為桃園地院裁定不當,無法維持,因此撤銷全案、發回桃園地院更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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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民進黨籍前桃園市長的鄭文燦星期六(6日)因涉嫌貪污,被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桃園地方法院裁定他以500萬元新台幣(約21萬新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
台灣總統賴清德強硬回應:“不分黨派,不問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檢調都應該查辦,勿枉勿縱。”台海基會星期天(7日)宣佈,鄭文燦已辭去董事長職務。台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賴清德尊重鄭文燦決定。民進黨證實,黨內將召開廉政會調查鄭文燦涉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