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針對刑罰上訴高庭 婦女無牌駕駛改判坐牢六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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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婦女因為兒子與工作而煩惱,決定開車兜風散心,結果失控撞上鐵柵,進而揭發她事發時無牌駕駛。經控方上訴後,原本只須接受罰款的婦女,被高庭改判坐牢六週。
在發生撞鐵柵事故之前,婦女因酒駕被吊銷駕照。高庭法官認為,婦女應採取措施確保記得自己已被吊牌,其罪行不應只是罰款了事。
從事保險經紀工作的李世蓮(譯音,48歲),早前在國家法院承認兩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後,被判罰款1萬零4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四年。控方針對其中一項控狀,即無牌駕駛的刑罰上訴至高庭,要求將這項控狀的1萬元罰款,改為坐牢八週。
控方星期三(7月10日)上訴得直,高庭法官洪承利決定改判李世蓮坐牢,但刑期定為六週。
這起案件發生在2021年7月1日晚上10時19分,李世蓮駕駛的車子在實裏達航空園一帶,撞上一道靠近海德公園門(Hyde Park Gate)的鐵柵。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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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李世蓮所承認的案情,事發當天下午4時左右,她離開住處,漫無目的地開車兜着。她一度把車停在實裏達空軍基地附近,並且在車上睡着。
到了晚上10時許,李世蓮開車來到實裏達航空園一帶,汽車在轉彎時突然失控衝上草坪,接着駛入水溝,最終撞上一道鐵柵。李世蓮沒有受傷,她在一對路人的協助下下車,再乘私召車回家。
之後,有公眾發現被棄於實裏達航空園的車子而報警,交警到場後將汽車拖走。李世蓮隔天早上回到現場,發現車子已不見蹤影。
李世蓮稱,她在案發前的那段日子睡眠不足,工作經常得熬夜,而且兒子被逮着在學校吸電子煙,這些煩惱都讓她憂心、焦慮。事發當天,兒子沒按照事先説好的準時回家,自己的母親也開始責怪她沒管好兒子。
被告酒駕被吊銷駕照三年
種種事情導致李世蓮精神緊繃,她於是決定開車去兜風,讓自己透一透氣。李世蓮稱,她當時只想要逃避一切,根本不記得駕照已被暫時吊銷,她並非蓄意或預謀犯案。2020年3月,李世蓮因酒駕被判罰款6000元和吊銷駕照三年。
國家法院法官在審案時,接受李世蓮在事發時承受極大壓力,以致不記得自己的駕照已被吊銷。法官認為這一點減輕了李世蓮的罪責,為此決定判她罰款即可。
但針對刑罰上訴的控方指出,過往無牌駕駛的判例通常是判予被告坐牢,而且李世蓮未被診斷在案發時患有任何精神疾病,她的情況不至於那麼特殊,足以説服法庭不必判予監刑。
高庭法官洪承利同意控方的立場,並認為李世蓮理應採取措施,確保自己謹記駕照被吊銷一事;而且,法庭必須做出適當的判刑,才能讓被告與其他被吊銷駕照者,牢記自己沒有駕照的處境。由於李世蓮需要時間處理一些事務,法官批准她的申請,讓她在7月30日才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