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會通過法案刪改殖民色彩表述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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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大會通過法案,同意刪除或修改當地法律文件中“女皇陛下”“總督”等有殖民色彩的文字和表述。
綜合香港《明報》《星島日報》報道,香港立法會大會星期三(7月10日)通過《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同意針對一些不切合香港特區憲制地位的表述作出適應化修改,同時廢除多項過時條文,包括已廢除的國際公約、香港郵政已停止的服務等。
草案提出的修改包括:以“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取代“女皇陛下、其世襲繼承人或繼位人”,以“行政長官”取代“總督”,以“香港”取代“殖民地”,以“立法會”取代“立法局”等。
草案也將《商船(最少乘客空間)規例》中“香港、中國沿岸、台灣”的字句,以“內地”取代“中國”,旨在避免隱含主權方面的意義。
香港署理律政司長張國鈞説,草案就不同法例提出技術性和無爭議的輕微修訂,並就多條法例作適應化修改,廢除多條過時條文及提述,旨在優化香港法例。他説,港府將持續作出法律適應化修改及更新法例。
草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稱,香港法律文件經常看到與殖民地息息相關的字眼,如女皇陛下、皇室、忠於英國政府、效忠等,這些用語如同洗腦,讓年輕人誤解香港還有許多方面未迴歸祖國,甚至對“一國兩制”產生誤解。
她稱,2019年“有人提出‘港獨’,有些人拿着米字旗,又説自己還是效忠英皇”,正是經常接觸這些法例用語,受潛移默化影響。
梁美芬説,此次修訂只是開始,希望律政司和政府各部門快馬加鞭,讓法律用語在不同條文中符合《基本法》和《中國憲法》,期望各局就整體法律提供修訂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