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收押禁見 民進黨開鍘停權三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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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前桃園市長、已請辭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的鄭文燦涉貪兩度獲交保,在星期四(7月11日)第三度召開的羈押庭,被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表示將依法抗告。執政的民進黨方面也證實,鄭文燦自星期五(7月12日)起停權三年。
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中收賄5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22萬新元),檢方兩度聲押失利,桃園地方法院星期二(7月9日)裁定1200萬元二度交保,檢察官當庭再提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星期三(7月10日)以原交保裁定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為由,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桃院星期四下午三度重開羈押庭,鄭文燦提早15分鐘抵達法院,全程面色凝重、不發一語。
歷經超過四個小時的檢辯攻防,法官最終在下午5時57分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隨後,桃園地院警備車將鄭文燦解送至桃園看守所。
根據桃園地院新聞稿揭露的羈押理由,鄭文燦在7月5日應訊前,就已得知檢調偵辦內容,並通過通訊軟體將檢方偵辦的內容及答辯方向傳給秘書。而秘書多次與同案其他人員傳遞信息,因此鄭文燦確有串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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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律師接受媒體訪問時則説,會依法提起抗告。
民進黨廉政會星期一(7月8日)晚間曾召開臨時會,決議若鄭文燦被羈押,就馬上啓動停權三年;如果將來一審判決有罪,可能會再進一步研議處分,依照廉政條例可能就是除名;如一審判決無罪,就會撤銷停權三年。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星期四受訪時對媒體表示,鄭文燦自星期五起停權三年。
鄭文燦捲入的收賄貪污案,源於桃園“華亞科技園區”外一塊9.5公頃農地的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重新丈量規劃土地使用),主導重劃會的台塑集團前高層楊姓總經理及其他地主共籌出近千萬元,透過重劃會與時任桃園市長鄭文燦熟悉的廖姓人士交付現金。
在此之前,楊、廖兩人被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楊因年事已高,申請具保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