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獻議是否告吹 Grab和得運德士未明確表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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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發布臨時決定後,私召車業者Grab收購得運德士的獻議是否告吹,兩個當事方都不置可否。
競消委星期四(7月11日)發文告説,Grab旗下的私召車租賃公司Grab Rentals擬議收購得運德士(Trans-cab),此舉將減少司機和乘客可使用的私召車服務平台,大幅削弱私召車的市場競爭,違反競爭法。
針對競消委的臨時決定,得運德士老闆張建安受訪時告訴《聯合早報》:“人家都不允許我賣,就順其自然,不可能挑戰法律,我們照舊做生意,碰到好的價錢還是會考慮。”
張建安透露,他還未與Grab約定日期開會,討論下一步要怎麼走。
但他説:“我覺得Grab的這項收購應該是不會繼續了,我都沒有信心了。目前我們和Grab還是有合作,我們的司機也還在使用他們的平台。”
延伸閲讀
[有損乘客司機利益 競消委:Grab收購得運德士獻議違競爭法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7_12_694059)
Grab受詢時未正面回應是否繼續推動收購獻議。Grab新加坡董事經理餘偉騰在聲明中説,消費者行為正在轉變,他們希望支持得運德士數碼轉型,幫助改善司機的生計,包括提高收入,避免本地的德士司機人數進一步減少。
他説:“這個臨時決定不會改變我們的決心,我們致力為本地乘客提供負擔得起、可靠的交通選項。消費者仍可通過Grab的應用,使用多家德士公司的私召車和德士服務。”
受訪學者認為,收購獻議還未有定案,當事方若有意繼續這項合併,就必須針對競消委的顧慮提出解決方案。
根據競消委的臨時決定聲明,這項收購獻議可能大幅削弱市場競爭,違反競爭法。這可能導致乘客支付較高車費,司機也可能得付較高的抽傭率。
學者:若能消除競消委顧慮 收購或被批准
新加坡管理大學戰略管理學助理教授範平正認為,競消委發佈臨時決定,是希望Grab和得運能夠做出保障,確保合併不會損害競爭。
“只要雙方願意,他們應該思考接下來該怎麼做……他們須確保合併不會阻止新業者進入市場,或阻止競爭對手的發展。”
新加坡國立大學設計與工程學院土木與環境工程系王錦彬副教授指出,Grab在私召車和德士市場的市場份額可觀,他對競消委的臨時決定並不感到意外。
“事實上,許多德士司機都在使用Grab平台。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其實不論是私召車或德士,他們都會在某種程度上把兩者視為同一個行業。”
王錦彬也説:“現在的問題在於,Grab會提出什麼證據,證明他們不佔據主導地位,並且不會削弱市場競爭,以及在收購後如何確保車費不會高於正常水平。”
一名不便具名的學者則指出,只要Grab和得運能提出建議,消除競消委的顧慮,競消委就可能有條件批准收購獻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