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捕殺並非整治鴿患有效手段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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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看新聞,驚訝地發現新加坡竟然採取誘捕和人道毀滅的方法控制鴿子數量,且若現階段試點計劃有效,還將會在更多市鎮推廣。
新加坡的“人鴿衝突”我早有耳聞。誠然,野鴿數量過多會影響城市環境衞生,提高清潔成本,還有可能散播疾病,但捕殺是否是必要且有效的治理手段?
新加坡鴿患問題並非個案。過去,也有許多城市試圖通過下毒、射殺、炸死等手段來控制鴿子數量,但效果並不理想。有新聞報道,瑞士巴塞爾從1961年到1985年每年捕殺約10萬隻鴿子,但鴿子繁衍能力強大,數量仍保持穩定。新加坡也曾採用過投毒、射殺,如果有用,為何今天鴿子數量還是超載?
從經濟的角度來看,懲罰餵食者、完善食物垃圾處理系統,需要更高的成本,也更為困難;直接撲殺看起來似乎更高效、經濟。然而,撲殺的速度跟不上鴿子生育率的反彈,每年定期捕殺仍然需要付出人力財力,並且治標不治本。
現在國際社會普遍認可,不餵食才是最有效的治鴿手段,把矛頭從人轉向鴿子實則是本末倒置。除此之外,從各國的經驗來看,喂避孕藥、引入天敵、噪音驅趕或者在野外設立棲息點,以吸引鴿子遠離城市等,都是有效的辦法。
以上種種雖然有利有弊,但總比直接殺掉要好;撲殺是最直接,也是最不負責任的方法。對於城市裏的流浪貓狗,往往是以絕育的方式控制數量,沒聽説過直接安樂死的;鳥和貓狗又有何不同?
為了回應動物保護的呼聲,新的試點計劃通過誘捕和藥物,對鴿子實行“人道毀滅”。但這不過是掩耳盜鈴,不管是用槍打,還是用二氧化碳,任何非必要的殺戮都是不人道的,所謂“安樂死”不過是人類對自己的心理安慰。科學且仁慈地對待鴿子,原是我們的義務。
如果動物惹惱了人類,就要將其殺害,那動物保護的意義何在?難道僅僅是為了讓動物成為城市的裝飾品,想要欣賞的時候就保護,覺得礙事了就處理掉?如果不能探索和諧共生之道,那下一步我們還要將槍口對準野雞、麻雀、松鼠和水獺?
一方面把鴿子視為和平的象徵,一方面將其殘忍撲殺,絕不是人類對待動物的應有態度。須知,是人類最初馴養原鴿(Rock Dove),將其帶入城市;遭到遺棄的寵物鴿、信鴿、賽鴿等又淪落為流浪者。
歐洲城市興起得早,治理鴿患也更有經驗。如英國、德國修建開放式鴿舍,提供食物,吸引野鴿入住,這樣既方便集中清理羽毛、排泄物,減少鴿子流落街頭的現象,也可以用假鴿子蛋替換真蛋,大大降低繁殖率。在過程中,動物保護組織和義工發揮重要作用。新加坡當局不妨開展和動物保護者的座談,聽取羣計羣策,並扶持相關組織共同參與治理鴿患。
最重要的是,這樣做可以弘揚保護動物、積極解決動物問題的美好品質,而不是讓公眾理所當然接受“人道毀滅”,以致麻木不仁。再偏個題,可曾有人問過那些捕殺鴿子的工作人員,是否自願成為“劊子手”?他們會否因此留下心理陰影呢?
(作者是在新加坡實習的中國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碩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