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達街命案七年後 遺孀上訴索死者39萬元名錶被駁回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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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達街命案發生時,遇害商人手上戴着一隻價值估計近39萬元名錶,遺孀不滿家翁家婆事後將沾染血跡的手錶交給商人情婦,七年後,上訴至高庭要求拿回遺物但被駁回。
高庭法官蔣詩琦星期五(7月12日)發表上訴裁決時指出,商人斯賓塞(Spencer Tuppani)的父親案發後將他從警局領取的遺物包括手錶,擱在兒子與情婦同居的公寓單位內,但他並非有意將死者遺物交託給非遺產執行人的第三者,或侵佔遺產執行人拿到手錶的權益。
至於訴方稱情婦後來將手錶交給商人母親,後者以16萬元將手錶賣掉,法官認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情婦與母親曾這麼做。
手錶如今下落不明
引起訴訟的是一隻理查德米勒(Richard Mille)品牌的手錶,手錶如今下落不明。訴辯雙方無法從案件照片確認手錶的具體款式型號,但在參考同個品牌與類似款式的手錶價格後,訴方要求討回手錶或得到38萬9205元的賠償。
本案起訴人是斯賓塞的遺孀陳青青、妻姨陳珊珊與前妻郭莉虹。三人都是斯賓塞遺產的執行人,並且委任楊來福(Nine Yards Chambers)為代表律師。
延伸閲讀
文達街命案後續 商人兩友索店屋權益敗訴 文達街命案再牽扯糾紛 商人二好友索討店屋股份 稱共出資百餘萬元參與投資 兩名答辯人則是斯賓塞的父親山姆萊(Shamlal Tuppani Bisaysar)與母親譚寶葵,兩人已離婚。山姆萊與譚寶葵的代表律師分別是伊格納修斯與戴維納亞爾。情婦楊玉琳則沒有被列為答辯人。
國家法院審理案件後,2023年12月駁回訴方的要求,訴方不服所判,上訴至高庭,但同樣被駁回。高庭諭令訴方須支付兩名答辯人共2萬4000元的訟費。
轟動一時的文達街命案發生在2017年7月10日,當時38歲的斯賓塞在熙來攘往的大街上遭岳父陳南成殺害。
患有嚴重抑鬱症的陳南成,因不甘女婿私吞他一手創立的公司錢財又搞外遇,憤而刺死對方。他後來在誤殺罪名下被判坐牢八年半。陳南成目前76歲,他日前已服完刑期出獄。
高庭的上訴裁決揭露,案發後山姆萊與陳青青接到警方的通知並趕到命案現場。山姆萊稱,陳青青當時不願去醫院、殮屍房和處理兒子的身後事,因此得由他來認屍;當警方聯絡他前去領取包括手錶的遺物時,他也照做。
山姆萊説,他當時為兒子的離世感到悲痛萬分,沒有心思考慮如何處置手錶,於是在探訪楊玉琳時,將他領取到的遺物都擱在兩人同居的花拉路Leedon Residence公寓單位內,因為那是兒子死前所居住的地方。
山姆萊之後也忘了手錶一事,直至他在2019年接到兒子前妻的來電詢問手錶,他才去聯絡楊玉琳,楊玉琳則稱,她已把手錶交給譚寶葵。不過,譚寶葵卻説沒有收到手錶,但楊玉琳因知道她缺錢還房租一事,於是將手錶賣掉套現,並託人把16萬元現金交給譚寶葵。
法官:無充分證據 訴方指控無法成立
蔣詩琦法官接受辯方的立場,即山姆萊將手錶擱在公寓的這一舉止,並不意味着他有意剝奪或侵佔遺產執行人取得手錶的權益。對山姆萊來説,最理所當然的做法是把遺物放在兒子生前的最後住所,他也不可能在領取遺物後,一直把沾染血跡的手錶帶在身上。
法官也指出,由於訴方沒有傳召楊玉琳為證人,本案沒有充分證據顯示楊玉琳確實把手錶賣掉或交給譚寶葵。因此,訴方對譚寶葵佔有手錶的指控也無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