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人物,親愛的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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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向作家們發一次問卷:“什麼是你寫作中最興奮的?”那答案肯定不止一個。有的人為結構熬白頭髮,有的人為字詞拈斷鬍鬚,有的人為命運徹夜不眠,甚至有的人為寫得更長、更像史詩得了肺結核……法國作家彼埃蕾特·弗勒蒂奧堅信她母親的教誨:“要讓人看懂,就要寫短句。”於是句式成了她寫作的鴉片。海明威為了不寫廢話,主張站着寫,要是用他這種方式去寫福克納的小説,不患關節炎那才叫怪。但是我們並不能因此否認,福克納由於句子過長就不是好作家,只不過是作家們的興奮點不重合。
那麼,寫人物會不會是作家們一致的興奮呢?一點也不敢肯定。有的作家為了表現物對人的佔領,通篇沒有一個人物。而一些以塑造人物為己任的作家,洋洋幾萬言甚至幾十萬言,儘管把人物的資料湊得比人事檔案的記錄還齊,但讀過作品之後,你就是記不住那個人物,既看不到心理動機,也不知道台詞的來由,更別想在讀者的心裏留下擦痕。所以,寫不寫人物並不是評判一個作家優劣的唯一標準,但是作家只要把人物寫好,那就準如給自己掛了一塊金牌。
看看我們所推崇的文學大師,哪一個的筆下不站着一排人物?那是一些不朽的人物,他們比作家的壽命還長,影響更為深遠,一般的讀者甚至可以不知道魯迅,卻知道阿Q;不知道托爾斯泰,卻知道安娜·卡列尼娜……我就曾在一篇文章裏發現“約翰·克利斯朵夫”變成了作家,這個筆誤可以説是對羅曼·羅蘭最高的獎賞。前些年,有幾個在文學教科書裏被封為大師的作家去世了,我們在緬懷他們的同時,掰起指頭數他們塑造的人物,凡是塑造了人物的我們就稱之為真大師,凡是沒有塑造人物的就被稱之為偽大師。只要把作家放到人物這桿秤上一稱,你就知道有多少作家被淘汰。可見,作家寫人物是一筆很划算的交易,至少有被流傳和不朽的可能。但是,回望30多年來的中國小説,卻沒有多少人物能讓人記住。難道這些智力過人的作家們連寫人物的常識都沒有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