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料潑食客酒瓶砸錯人 男子判監半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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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與朋友在韓國餐館用餐,與另一桌食客起爭執。男子原本勸架,被激怒後將火鍋料潑在一名“仇家”身上,之後還拿酒瓶打人,結果發現認錯人,星期一(7月15日)早上被判坐牢半年。
這起事件發生在5月28日早上6時59分,地點在牛車水尼路(Neil Road)一帶的韓國餐館。
被告是30歲的潘翰昇(譯音),面對一項用利器蓄意傷人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與一羣朋友在韓國餐館用餐,不知何故與另一桌食客起爭執。被告原本要勸架,不料氣急敗壞,竟將火鍋料潑在一名“仇家”身上。雙方於是打架,被告捱了幾拳。
餐館職員以及被告朋友將被告拉開,另一桌食客不久後便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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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壓不住怒火,不肯善罷甘休,拿了一瓶燒酒瓶,將它敲碎後,衝出餐館試圖報仇。
被告在餐館大門外看見一名穿着與“仇家”有點相似的人,於是用碎掉的燒酒瓶往對方頭部砸去,結果才發現自己認錯人。
無辜的路人額頭、左臉頰以及左耳多處割傷,拿了九天病假。
被告事後賠償傷者4857元醫藥費。
被告星期一早上認罪,法官在下判時説,被告原本要勸架,自己反而變成了肇事者,他在受害者沒有激怒他的情況下傷害對方,最後判被告坐牢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