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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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都北京市官方發佈通知,明確當地義務教育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教材,須在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門發佈的教材目錄中選用,同時要求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一般也不得選用境外教材。
據北京日報客户端、央視網等報道,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近日發佈《北京市中小學教材選用實施細則》(簡稱《細則》),對該市中小學教材選用的主要範圍、具體程序等提出了要求。
依據《細則》,中小學國家課程教材和地方課程教材選用單位原則上為各區教育行政部門。鼓勵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教材選用權下放到教育質量高、管理能力強的普通高中學校。教材選用單位應當組織成立教材選用委員會,下設學科組,具體承擔教材選用工作。
以區為選用單位的,教材選用委員會由課程教材專家、教研員、學校校長和一線教師等各方面代表組成。學科組由熟悉本學科教學、教材的專家、教研員、一線教師等人員組成,其中一線教師數量不少於1/2,應來自不同學校。
至於中小學教材選用的主要範圍,《細則》明確,北京市義務教育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教材須在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門發佈的教材目錄中選用。
同時,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一般不得選用境外教材,確需選用的,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政策執行。
據網媒“香港01”報道,在深圳、廣州、上海、北京等城市的部份公立名校或私立學校,會使用來自香港或海外的教材,其中英語科使用的境外教材最多,每所學校選用的教材也不同。
《細則》也明確教材版本選定使用後,應保持相對穩定。小學、初中、高中各學段教材使用週期內,除國家、北京市有統一要求外,一般不得中途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