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拿房雖拆除走廊雜物依舊 民防將對違例行為採取行動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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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龍崗中路組屋走廊的桑拿房雖然已拆除,但走廊上堆放的雜物還是牴觸了防火安全條例,民防將針對違例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聯合早報》上個星期三(7月10日)報道,實龍崗中路第427座組屋的一户人家,在走廊靠牆處擺了一個沒有銜接電源、被當成儲藏室使用的桑拿房,周邊還種了一盆盆植物。
消息傳開後,有關屋主當天就聯繫了馬林百列市鎮理事會,要求後者協助清理桑拿房,並預約了市鎮會,接下來會進一步清除走廊上的雜物。
新加坡民防部隊星期二(16日)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當局於上個星期三接到公眾反饋後,上個星期四(11日)派人上門查看情況。
民防部隊説,桑拿房當時已被拆除,但到場的民防人員發現走廊上有其他牴觸防火條例的行為,其中包括在走廊堆積雜物,這些雜物已對樓梯逃生通道造成阻礙。“民防部隊將對責任方採取執法行動。”
延伸閲讀
[實龍崗組屋寬敞走廊擺桑拿房當儲藏室 鄰居指阻礙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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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引熱議後主動聯繫 實龍崗屋主求助市鎮會拆除桑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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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鎮會:與屋主緊密合作清除雜物 情況顯著改善
負責該區事務的馬林百列市鎮理事會發言人星期二答覆詢問時説,當局過去幾天一直和女屋主緊密合作,清除走廊堆積的物品,情況已有顯著改進。“我們致力於繼續清理公共區域,確保公共區域無障礙物阻擋。”根據防火條例,牴觸上述行為者,將會接到火患危險通知書,被告知他們得進行糾正。如果嚴重違例,當局還可開出罰單,涉案者可能面對高達5000元的銷案罰款。屢勸不聽者則有可能被控上法庭,並處以1萬元罰款或被判坐牢最長六個月,或者兩者兼施。
民防部隊提醒公眾,若公共區域堆滿雜物,可能會在火患時妨礙居民逃生,以及影響到消防員的滅火工作。
“我們強烈鼓勵居民盡一己之力,別在走廊上堆積物品,確保公共區域不受阻礙,維持居住環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