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對劉特佐發出的通緝令仍有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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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方指出,雖然美國已和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案通緝犯劉特佐達成和解協議,但新加坡警方會繼續調查及通緝劉特佐。
我國警方星期二(7月16日)回應媒體詢問時説,美國司法部今年6月26日與劉特佐及他的家人就民事充公訴訟達成的和解協議,並不影響警方對劉特佐和同夥的刑事調查。我國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劉特佐發佈的紅色通緝令也依然有效。
警方指出,新加坡當局早前已獲得法庭批准,將約1億零300萬新元被扣押的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簡稱一馬公司)相關資金移交給馬國政府。目前,另有約1億6400萬新元的相關資產仍被扣押或被禁止處置,包括與劉特佐和他家人有關的1億零100萬新元資產。
我國警方正與總檢察署及外國有關當局合作,依據劉特佐與美國司法部達成的和解協議及新加坡法律,將這些資產歸還給馬國。
劉特佐是一馬公司案的關鍵人物,目前仍在逃。我國於2016年向劉特佐發出逮捕令,並尋求國際刑警組織的幫助發出紅色通緝令。
延伸閲讀
[包括莫奈名畫 劉特佐歸還1.2億美元一馬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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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撤銷劉特佐護照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6_07_687018)
上個月,美國司法部與劉特佐達成協議,將約1億2000萬美元(約1億6100萬新元)與一馬公司相關的資產歸還給馬國政府,包括法國印象派大師莫奈和美國著名藝術家沃霍爾的畫作,以及位於法國巴黎的豪華公寓。
根據協議,劉特佐家族也同意交出在香港、新加坡與瑞士的房產及銀行存款,總值約6700萬美元。美國當局會在充公這些資產後,扣除約350萬美元作為法律與手續費,再將其餘資產歸還馬國。
不過,美國司法部強調,上述協議不能豁免對任何相關組織或個人的刑事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