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手滑”2萬元轉錯賬 男子挪用款項罰5000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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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的銀行户頭收到他人誤轉的2萬元,不顧對方發短信要求他歸還,還前往銀行把2萬元提出,並花在投資上,被判罰款5000元。
被告曹俊欽(59歲,譯音)面對一項不誠實挪用他人款項的控狀,他星期三(7月17日)在國家法院認罪。
根據案情,51歲的男受害人在2021年6月22日凌晨欲從公司的銀行户頭通過PayNow轉賬2萬元到自己的户頭,卻輸錯手機號碼,誤把錢轉賬到被告的户頭。
當受害人發現轉錯户頭時,在接下來的八小時內發送七封短信向被告説明緣由,讓被告把2萬元轉回給他。誰知,被告不理會受害人的信息,在明知錢不屬於他的情況下,到銀行把2萬元提出來。
受害人在兩天後要求銀行協助撤銷轉賬,但銀行在7月22日通知受害人,無法成功逆轉這項轉賬。受害人在9月24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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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作出虛假聲明 延遲還款
被告接受警方調查時説,這筆錢已花在個人投資上,並要求給予時間賠償受害人。被告在同年12月賠償1萬4000元后,又聲稱這筆錢是他售賣勞力士錶給一人所得,這筆錢是屬於他的。
警方針對被告的説辭展開調查,但被告無法給出如買家身份等證據,證明這筆交易存在。被告最終在2024年1月將其餘6000元歸還給受害人。
控方指出,被告拒絕立刻賠償受害人所有的款項,還作出虛假聲明延遲還款,導致警方投入資源調查此案。
被告的代表律師藍國慶(Templars Law LLC)求情時説,被告是初犯,已感到後悔並作出全額賠償。另外,被告是一名國家環境局人員,曾獲得應對冠病堅韌獎章;他也是家中的經濟支柱,妻子身患末期癌症,兩人育有一子,懇請法官判他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