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霸凌罰款100令吉 馬國要修法加重刑罰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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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一名印度族女網紅遭霸凌而自殺身亡,女被告在法庭認罪後被判罰款100令吉(約29新元)。政府認為這樣的處罰與罪行不相稱,準備修法加重網絡霸凌的刑罰。
29歲的印度族女網紅拉惹斯瓦麗(網名依莎)在社媒平台TikTok遭霸凌。霸凌者將拉惹斯瓦麗的照片作為TikTok直播背景,煽動網民辱罵她。拉惹斯瓦麗的家人7月5日發現她死在吉隆坡的家裏。
7月8日和10日,警方分別逮捕涉案的35歲養老院經營者莎莉妮和40歲羅釐司機沙迪斯古瑪。當局以刑事恐嚇罪和《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的不當使用網路設備罪起訴沙迪斯古瑪,以《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的侮辱罪起訴莎莉妮。
吉隆坡推事庭星期二(7月16日)審理案件時,沙迪斯古瑪承認不當使用網路設備罪,但不承認刑事恐嚇罪,要求審訊。法官批准他以3萬6000令吉保外候審。
莎莉妮承認侮辱罪,並被判罰款100令吉。這是這項罪名的最高罰款額。莎莉妮繳付罰款後輕鬆離開法庭,這一畫面在社交媒體傳開後引起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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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報告:社媒負面影響女童福祉和職業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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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冠病大流行導致網絡霸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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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部長及政府發言人法米星期三(17日)説,這樣的處罰太輕,政府準備修法加重網絡霸凌的刑罰。“我對這麼小額的罰款感到失望,但總檢察署告知,處罰是根據控方收集的證據決定的。”
“我們必須重新檢討網絡霸凌的定義,以及應該對這種行為施加的適當罰款。”
馬國首相安華也對這起事件表達不滿。法米上星期五(12日)告訴記者,安華非常不滿這起網絡霸凌事件,要求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和警方嚴厲查辦。
法米説,政府將與TikTok開會討論如何防止類似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