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開行原副行長王用生被控受賄逾2300萬人民幣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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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用生被控受賄逾2300萬元人民幣。
據中國央視新聞客户端報道,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四(7月18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用生受賄案。
檢察機關指控,王用生在2010年至2019年間利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遼寧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債券申購、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2351萬餘元人民幣(約435萬新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王用生的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在庭審中出示了相關證據,王用生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王用生完成陳述後,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院隨後宣佈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66歲的王用生長期在金融機構任職,曾任中國投資銀行鄭州分行行長,國家開發銀行瀋陽分行行長、遼寧分行行長、企業局局長等職。2010年12月,王用生任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他在2018年4月卸任,去年7月通報被查,今年1月被開除中共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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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開行原副行長王用生涉嫌受賄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