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決定深化財税體制改革 增加地方自主財力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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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層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提出,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包括要建立權責清晰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税源,適當擴大地方税收管理權限。
中國近年來樓市遇冷,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金收入隨之大幅下滑,好些地方曝出財政困難,也影響地方推動改革的積極性。推進財税體制改革,完善中央與地方的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成了二十屆三中全會深化改革的看點之一。
新華社星期天(7月21日)發出三中全會7月18日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
在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方面,《決定》提出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其中就包括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税源,適當擴大地方税收管理權限;適當加強中央事權、提高中央財政支出比例。這些改革措施都旨在緩解地方財政壓力。
《決定》也提出,推進消費税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合理擴大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適當擴大用作資本金的領域、規模、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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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高級講師陸曦接受《聯合早報》採訪時分析,《決定》沒有明確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結構會改變多少,從長期來看,目前的税制結構有利於中央掌控國家整體財力,如果中國未來要控制產業政策發展方向,大力發展科技產業等,就必須要有集權的中央財政體系。
因此,陸曦判斷,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的改變規模只會產生“邊際改善”效應,暫時解決地方財政困境。
在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方面,《決定》提出的改革內容包括,完善收入分配製度;優化創業促進就業政策環境;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户籍限制;建立生育補貼制度;發展銀髮經濟,按照自願、彈性原則,穩妥有序推進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等。
至於國家安全體系,《決定》提出加強網絡安全體制建設,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監管制度;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人口管理制度等。涉外安全機制則是要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機制;健全維護海洋權益機制;完善參與全球安全治理機制。
與美歐貿易戰升級的大背景下,《決定》也提出,要健全貿易風險防控機制,完善出口管制體系和貿易救濟制度。
解放軍腐敗之風難遏制,前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李尚福等涉裝備領域的多名將領落馬。《決定》提出深化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改進武器裝備採購制度,建立軍品設計回報機制,構建武器裝備現代化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