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公路中央與人互毆 夫妻被治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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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妻在公路上與另一汽車的駕駛員起衝突,雙方對罵後還在路中央下車打起來。丈夫如今被判坐牢七天、罰款以及吊銷駕照,妻子則被判罰款。
這對夫妻分別面對四項和三項控狀,包括行為魯莽危害他人安全和滋事打架等。現年50歲的丈夫星期三(7月24日)承認所有罪行後,被判坐牢七天、罰款2600元及吊銷各類駕照八個月;47歲的妻子則對其中兩項認罪,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她罰款5000元。
由於案發當天,夫婦倆的12歲女兒也在場,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孩童身份的信息。
有關事件發生在今年2月4日近中午時分,地點在如切一帶的史蒂爾路(Still Road)。
根據案情,當時,男被告開車載着妻女來到史蒂爾路和如切台(Joo Chiat Terrace)交界處,在交通燈前等待U轉。
延伸閲讀
[為U轉大演全武行 阿叔一人打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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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一輛汽車停在交界處的黃格內,男被告因無法U轉,氣得搖下車窗辱罵那輛車的駕駛員黃志安(62歲)。後者不甘示弱,飆粗回懟,兩人由此掀起罵戰,還互比中指。
黃志安在男被告U轉後,刻意開車切入對方的車道。兩人把車停下後,黃志安下車敲打被告的車窗,然後上車離去。此時男被告已下車,他不顧黃志安已開動車子,也敲打對方的車窗。
黃志安故意將車子往左邊開,車身碰到站在左側的男被告。女被告與女兒這時下車,拿起雨傘不停敲打黃志安車子的引擎蓋。黃志安繼續將車子往兩人的方向開去,車身再次撞觸到男被告。
後來,黃志安下車與被告一家人互毆,女被告用雨傘攻擊他,男被告在打鬥過程中一度倒地。這場鬧劇直到有公眾介入勸阻才結束。
黃志安的胸口、手臂和大腿等多處留下淤青,男被告的膝蓋也淤青,背部有幾道抓痕。
黃志安早前已經被懲罰。他被控四項罪狀,包括行為魯莽危害他人安全、滋事打架以及牴觸防止騷擾法令,被判坐牢10天、罰款2600元及吊銷各級駕照八個月。(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