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開13家空殼公司為外國人申請準證 五男子被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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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成立13家空殼公司為外國人申請工作準證,五名新加坡籍男子星期四(7月25日)被控上法庭。另有17名外籍人士也因涉案被控,其中10人已被定罪。
人力部星期四發文告説,五名新加坡籍男子因涉非法引進外籍員工,星期四在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五名男子分別是沈健文(35歲)、鄭智豪(40歲)、陳泰吉(42歲)、梁福源(46歲),以及梁季東(53歲)。
梁季東面對66項控狀,陳泰吉和沈健文分別面對55項和18項控狀,鄭智豪和梁福源同樣面對14項控狀。當中,梁季東和沈健文表示有意認罪,案展至8月15日。
人力部指出,上述五人共註冊13家空殼公司。這些公司沒有營運,也不符合聘請外籍人士的條件,在外籍人士抵達新加坡之後也沒有聘請他們。
延伸閲讀
[涉非法僱傭行為 27人被人力部逮捕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5_21_608454)
[五人非法僱用19名外籍員工 被判監或罰款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1_05_656362)
另17外籍人士涉案被控 當中10人被定罪
除了五名新加坡籍男子,另有17名外籍人士也在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的罪名下被提控。他們多數通過上述13家空殼公司取得工作準證,但無意在本地工作。
人力部發言人在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其中10人已被定罪,面對坐牢兩週至兩個月不等的刑罰。“當中八人已被遣返出境,剩餘兩人會在服刑完畢後被遣返。10人日後都被禁止在本地工作。”
根據僱用外來人力法令,通過不存在、沒有運作或不須聘請外國人的生意獲得工作證件者,每項控狀若罪名成立,可面對不超過6000元罰款、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如果被控超過六項罪狀,甚至可面對鞭刑。
僱主如果聘請非法就業的外國人,每項控狀若罪成,可面對不超過3萬元罰款、最長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若被定罪,他們日後也不能再請外籍員工。
在沒有合法證件的情況下就業的外國人,也可能面對2萬元罰款、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若罪成,他們也會被永久禁止來新加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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