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善堂3萬多元捐款和會員費 前行政助理認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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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堂前行政助理失信3萬8799元的捐款和會員費,把錢花在餐館用餐和個人開銷,還悄悄藏下收據本,以避免罪行被揭發。
被告譚麗瑩(44歲,譯音)共面對三項包括失信、偷竊和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她星期四(7月25日)在庭上承認失信罪,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大芭窯修德善堂的行政助理,負責收取信徒的捐款和善堂會員的會費。每當有人通過現金或支票捐款或支付會費時,被告必須開收據給對方,並留存收據副本。
根據規定,被告須把收到的錢財連同收據本一同鎖在善堂的抽屜內。當收據本用完後,被告須將收據本,以及所收到的現金交給財務主管。財務主管會核對賬目,接着會分發新的收據本給被告。
2022年3月5日至5月26日,被告借職務之便,失信在慈善活動收到的3萬7799元捐款,以及1000元的會員費,並用這筆錢支付個人家庭開銷,如購買日常用品和到餐館用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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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本想歸還公款 無奈金額太大無力填補
為了避免善堂管理層發現她的罪行,被告悄悄藏下已使用的部分收據本。起初,她想趁他人尚未發覺時補上挪用的公款,但隨着挪用的金額越來越大,她根本無力填補。
2022年5月底,財務主管發現被告在3月至5月期間,沒有交上部分收據本。善堂在6月1日進行審計後發現被告的失信罪行,在6月4日將被告停職。秘書長在6月20日向警方報案。
被告罪行被揭發時,曾同意將失信款項歸還善堂,但她至今並未做出任何賠償。
案件展期至8月13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