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全島展開執法行動 36名駕駛員因違規受查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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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在全島展開為期兩週的執法行動,共36名駕駛者因涉及未持有效駕照等違例情況被調查,當中包括送貨司機。交警提醒僱主,須確保員工持正確級別的駕照上路。
《聯合早報》記者星期二(7月23日)跟隨交警在馬裏士他一帶的惹蘭拿督觀察執法行動。短短一小時內,有至少四名駕駛者違規,他們當時都開着貨車。
其中三人是持有第3C級駕照的外籍人士。他們分別駕駛的貨車,須持有第三級駕照才算合規。
另一名駕駛者則屬於無駕駛資格(driving under disqualification),他開的貨車也不在自己公司名下,經問話後被交警戴上手銬扣走。
除了貨車等商用車,交警也在執法行動中檢查一些騎電動車的送餐員。(卓祾禕攝)
據觀察,這些駕駛員開的貨車,有的運送網購平台包裹,有的則是運載包裝盒等用品。其中一名司機被問話時説,自己不知道原來第3C級駕照不能開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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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是從2015年6月1日起,推出第3C級和第3CA級駕照。
工作準證(Work Permit)和S準證持有者須通過基本理論考試,並轉換其外國駕照,才能獲得第3C級駕照。第3C級駕照持有人,可駕駛所有第三級車輛,但輕型貨車、小型貨車和小型巴士除外。
要駕駛貨車和小型巴士,須換成第三級駕照,除了通過原有的基本理論筆試,也要在路考(Practical Driving Test)中過關。
一般相信,有些僱員沒有第三級駕照就開貨車和小型巴士,可能是因為僱主沒通知他們有這個需要,或覺得考試太麻煩。
共36人受查 18人被捕
違規的駕駛員不少都是持第3C級駕照卻駕駛貨車(需第三級駕照),這樣的行為屬於未持有效駕照違規駕駛。(卓祾禕攝)
交警和七大警署於7月15日至24日,展開為期兩週的聯合行動,超過1100輛車被檢查,18名年齡介於24歲至43歲的駕駛者因未持有效駕照和保險、無駕駛資格等原因被捕。
另18名年齡介於23歲至57歲的駕駛者,則因在駕照被吊銷期間駕駛、未持正確級別的駕照,以及未遵守臨時駕照規定等違規行為受查。
交警特別行動小組組長林忠南副警監強調,交警觀察到一些送貨司機沒有有效的駕照,當局會繼續採取行動對付違規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