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女傭案續審 被告女兒:女傭案發後圖“討錢”並稱不報警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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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強姦女傭案續審,被告傳召大女兒上庭供證,後者稱女傭案發後原本以保護被告家人的聲譽為由而表示不想報警,同時也向被告的兩個女兒索討金錢。
辯方指兩個女兒商量後,不同意用錢來解決問題,女傭這才決定上警局報案。不過,當被控方追問有關女傭的具體説法時,大女兒承認,女傭沒説她當時是在索討“賠償”,而是表示她想拿到僱傭合約中剩餘工作時間的酬勞,然後趕緊離開新加坡。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67歲的被告一共面對五項包括強姦、用手指性侵和非禮的控狀,指他於2020年1月5日晚上在大女兒的住宅單位內,性侵一名35歲的菲律賓籍女傭。女傭受僱於被告小女兒。
案件於7月9日在高庭開審,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本週開始答辯,並且在星期五(7月26日)傳召大女兒上庭供證。為了保護本案女傭,法庭諭令媒體不準報道女傭與被告的名字,以及其他可能揭露女傭身份的資料。
被告的立場是,他與女傭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親密行為,女傭案發前頻頻向他示好,讓他相信對方願意與他交歡。被告也稱他在案發時出現勃起障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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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稱女傭不想把事鬧大
被告的兩個女兒案發時都已出國,幾天後才回到新加坡。大女兒供稱,1月8日晚上與隔日早上,女傭找她和妹妹談話,道出她與被告之間發生的事。大女兒説:“她當時一直強調‘公公’(被告)是我們的父親,她不希望把事情鬧大,讓我們難堪或影響我們的聲譽。”
大女兒稱,當她與妹妹問女傭及是否會去報警時,女傭表示不想這麼做,而是想趕緊回家,以及拿到僱傭合約剩餘工作時間的酬勞。大女兒認為,女傭當時是在向她們索討金錢賠償,但她承認女傭沒在談話中提到“賠償”二字。
審訊也揭露,被告與家人從事保健品進出口生意,因此家中擺放了許多保健品存貨。控方日前盤問被告時指出,女傭在證詞中説她以為被告是醫生,因此案發前曾詢問被告如何做乳房檢查等健康問題,這再正常不過,女傭並非如被告所言,在暗示想有親密行為。
根據控方的立場,案發當天家裏只有被告與女傭兩人。被告先邀請女傭在客廳和他一起看電視喝紅酒,接着建議為女傭注射一些保健品。女傭接受注射後頭暈無力,被告涉嫌強姦女傭,完事後把女傭抬回她的牀上。
女傭在凌晨4時許醒來後,慌張地撥電給好姐妹,訴説遭強姦一事。案發三天後,女傭將事發經過告訴被告的兩個女兒,並於隔天到警局報案。
審訊已在星期五結束,控辯雙方接下來將擇日進行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