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新法案加重企業服務商成本 卻可淘汰害羣之馬 | 聯合早報
zaobao
為加強打擊洗錢,新加坡不久前通過新法案,規定所有在新加坡提供企業服務的公司,都必須向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登記註冊,不履行偵查和防止洗錢義務的供應商也將面對比以前多三倍的罰款。
業界認為,服務商的合規成本將增加,卻有助淘汰業內的害羣之馬,也不影響外國企業到新加坡設立總部的意願。
去年,新加坡查獲30億元洗錢案,使洗錢問題成為公眾高度關注的話題。本月初,新加坡通過了企業服務供應商法案,以及公司與有限責任合夥人(雜項修訂)法案的增修,以加強反洗錢的力度。
國際審計、税務與諮詢公司Forvis Mazars合夥人林翰永接受《聯合早報》採訪時説,雖然法案規定了更嚴厲的處罰,和制定了更嚴格的要求,特別是代理董事安排方面,但這估計不影響外國企業在新加坡設立總部的意願。
業者:服務商接下來或調高收費
林翰永也是Forvis Mazars新加坡外包兼亞太區企業秘書服務負責人。他指出,法案主要將造成服務商的合規成本增加,為了因應新法規,服務商接下來可能會調高收費。
延伸閲讀
[説法識法:從30億洗錢案 看懂遣返驅逐和引渡……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6_30_691430)
[涉30億洗錢案六家族辦公室 曾獲税務津貼當局決定不追回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7_04_692357)
根據企業服務供應商法案,不履行偵查和防止洗錢義務的供應商所面對的罰款,將從2萬5000元提高到10萬元,是之前的四倍。
接下來,只有企業服務供應商安排的人,可以擔任代理董事,違反規定者將被處以最高1萬元罰款。服務商也須確保它們安排的代理董事是適合人選,否則可能面對最高10萬元罰款。
業者:小服務商須重新思考經營策略
林翰永認為,更重的罰款可能會促使現有的服務商,特別是人數少於10人的小公司,重新思考經營策略。
為客户提供會計與秘書服務,共展聯盟(U Ventures)負責人許綺芸受訪時指出,不論是為本地或海外客户註冊成立公司,都要完成“瞭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簡稱KYC)程序。她根據不同的業務風險程度,收取不同費用。
“例如成立加密貨幣公司、石油貿易公司,這些很有可能成為洗錢的途徑,我們會格外留意。若發現客户有洗錢嫌疑,我們有責任舉報。”
許綺芸在這行有14年經驗,也曾舉報客户洗錢。她認為,新規定增加合規成本,但有助淘汰行業內的害羣之馬。
“我們進行KYC,須要瞭解客户的資金來源,有時多問兩句會被嫌麻煩。有些同行為了搶客户,收取非常低的費用,甚至願意給客户許多方便。以後,遇到客户抱怨,我們可以回應,我們是按規定辦事,否則將面對嚴重後果。”
在上百家公司擔任董事者僅0.04%
去年12月,曾擔任980家公司董事的37歲男子謝勇,因未履行董事的監管職責,導致部分公司銀行户頭被用來接收和轉移逾700萬元詐騙贓款,被判入獄四周,以及罰款5萬7000元。
謝勇開設的企業服務公司,提供包括代理董事、公司秘書服務和公司註冊地址的配套服務,只收取700元。
謝勇因被本地銀行列入黑名單,無法為客户開設銀行户頭,還找了公司職員的51歲母親蘭芳,代替他擔任客户公司的代理董事,每次給50元作為酬勞。蘭芳擔任董事的公司,也被用來轉移贓款。
包括謝勇在內,會計與企業管制局去年提告了九名失責的代理董事。據當局統計,包括一般董事和代理董事,只有0.04%在100多家公司擔任董事。
目前,本地有將近3000家企業服務供應商受當局監管。自2021年至今年6月,會計與企業管制局處罰了41家服務商和註冊合格人員(registered qualified individuals)。在其中31起案件中,服務商或個人的註冊被取消或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