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管制防霸凌 馬國強制社媒申請執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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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政府為防止網絡霸凌和假信息,下令所有在馬國擁有800萬以上註冊用户的社交媒體平台和互聯網信息服務平台,須在8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向政府申請應用營運執照,否則明年元旦開始就不得在馬國繼續營運。
馬國通訊部屬下的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星期六(7月27日)發文告宣佈這一消息時説,這是政府為打造更安全的網絡生態系統而推出的新監管框架。
當局的宣佈意味社媒巨頭Meta旗下的臉書、Instagram與WhatsApp,谷歌旗下的YouTube與Google Chat,還有TikTok、Telegram與X等平台都必須按規定申請營運執照。
文告説,新框架要求社交媒體與線上通訊平台守法合規,並配合政府打擊詐騙、霸凌,以及對孩童的性暴力等網絡犯罪活動。
文告指出:“營運執照規定將從2025年1月1日起強制執行。相關平台在那之後若沒有營運執照,就屬於違法行為。當局將根據通訊與多媒體法令採取適當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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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表明,相關平台原本就該申請營運執照,但政府之前根據“2000年通訊及多媒體(許可)(豁免)通令”,豁免它們申請營運執照。“新監管框架僅適用於符合準證標準的平台,並不涉及其用户。”
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的宣佈隨即引起關注,反對黨也警告政府切勿藉此打壓異議。
數碼部長哥賓星星期天告訴《星報》,新條例是為了對付網絡霸凌,並讓社媒承擔更多責任。“如果你提供一個平台,你也必須確保能有必要的工具,為使用者提供安全的環境。”
副首相阿末扎希星期天受詢時也説,推出新條例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對付網絡霸凌。
他説:“最近發生的網紅被網絡霸凌以致輕生的事件令人傷心。儘管有人因此被控,結果只罰款100令吉(約29新元)。這顯示目前相關法令條文及刑罰與被告行為不對應。我們不能責怪法庭,相關法令必須修改,讓網絡霸凌者得到相應懲罰。”
馬國29歲的印度族女網紅拉惹斯瓦麗(網名依莎)在社媒平台TikTok遭霸凌後,家屬7月5日發現她死在吉隆坡的家裏。女被告在法庭認罪後被判罰款100令吉。